“看来,这蝇营狗苟的是非,到头来还得便宜我。”
曹流心中暗忖,并不急着戳破这事。
归根结底,自身强硬才是最大的谈判筹码。
不然,他现在主动送上门去,不得被丁夫人身边的高手杀了喂狗?
今日所思,不过恰逢其会。
没想到这兴业城这么小。
……
二人在路口分别。
白峰重新回到胡同里面巡视,曹流则继续在街巷晃悠。
倒不是他有意浪费时间,而是今日好不容易穿上新买的甲胄,不管人家能不能看到,总归是想到集市上晃悠一下的。
炫耀乃人之天性,曹流今日打算顺应天性。
繁华闹市。
曹流的上身罩袍沿着中间拉开,露出里面的衬衣,至于内甲则贴于最后一处,一点轮廓也没显露。
他还没蠢到主动逢人说道的程度。
毕竟,甲胄这东西,主打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
不然一旦对方有了准备,他这甲胄能发挥的保护作用将呈几何倍数下降。
反正炫耀本身,最大的作用还是取悦自己。
不知不觉间,曹流路过一间奢华壮阔的繁华建筑。
牌匾上挂着“花草楼”,下面还有半句诗。
写道: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这应当是某位路过的雅士留下,字迹颇有风骨。
曹流细品还觉得熟悉,转头看向“花草楼”的大门,十来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正招来送往,莺莺燕燕的娇声细语垂幕耳畔。
余音绕梁,暖燕融融。
四面皆飘着一股花香的味道,似是用桂花、桃花、红花制成的胭脂。
风一吹拂,香粉四散到鼻腔,勾得游人心猿意马。
曹流同样不例外,但眼下囊中羞涩,暂且作罢。
没钱,这并不妨碍他品味两句诗词。
这不看不要紧,细品当真绝妙!
“乱花渐欲迷人眼”,姑且是写这花草楼之外的景象。
“浅草才能没马蹄”,想来对应房中之景。
曹流品至兴处,不由击掌称赞,感慨这文字的力量果真博大精深。
如果足够学识渊博,能够分辨不同的音节;亦或富有想象力,脑海里映照出马蹄形状。
那么,这堪称是绝世佳作,得此道者也是绝代墨客!
……
走过花草楼,曹流迎面又来一人,却没有避着他。
这人背着一根六尺杀威棒,身穿衙门差役的服饰,不过与寻常捕快稍有不同,应该是捕头一类的人物。
曹流听过帮众介绍,知道此人是城西“巡天司”分部的捕头,冷无情。
如果说三大帮管理着坊间的阴私,那么台面上的事情则由巡天司执掌。
这冷无情冷捕头的地位,甚至还在香主“申屠刑”之上。
他生得正气凛然,一手杀威棒好似要打掉世间一切罪恶。
与曹流擦身而过的时候,没有开口打招呼,只是冷着一张脸穿过他。
曹流转过身,见冷无情提着杀威棒走向“花草楼”,本以为他是来明正风气的。
然而,当亲眼看到冷无情把杀威棒随手递给老鸨之后,曹流恍然大悟。
得了!
竟然是来批判的。
人不可貌相,这位冷捕头,没想到是外冷内热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