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在楼里攒下的积蓄,全被他拿来买了书。
楼里来的大多是读书人和商人。
肚子里没二两墨水的泥腿子,这里的姑娘可看不上。
那些读过诗书又好为人师的客人,从楼里姑娘的口中听说阿狸好学,兴致上来也常常指点他一二。
是因为惜才,还是因为想在姑娘面前显摆自己的才学,就不得而知了。
从五六岁,蹭到七八岁,再到十几岁,学识越来越涨,才华越来越高。
怀才就像怀孕,时日久了,总是藏不住的。
日常有文人雅士来做诗会,倌人们知道他有诗才,常常召他去添趣。
口口相传之下,竟也令他渐渐有了些名气。
然而贱籍究竟是贱籍,才华也不过是别人欢场里的点缀。
对于自己的前途,他从未敢深想。
回到韩家,马车停在大门口。
何悠悠从马车上下来。
阿狸也从马车上下来。
钱管家看着他灵活自如的动作,愣住。
又看了看身后那几个刚叫过来准备抬人的几个护院,挥挥手,让他们散了。
以他的人生阅历,哪里猜不到是怎么回事?
他瞄了一眼阿狸身上破烂的衣裳和斑斑血迹,向何悠悠请示道:“主母,我让人带阿狸去换个衣裳?”
何悠悠点点头:“是该换换,让人给他好好洗洗,洗干净再来见我。”
阿狸跟着下人走了。
何悠悠也准备回自己房里换换衣服。
却被钱管家喊住。
“主母。”他犹疑地道,“您说我姓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