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张姐与李思岳接触的变多,她也逐渐能和李思岳聊上几句。在张姐的认知里,李思岳就是个钓上金龟婿的幸运女孩子,即使她最终不能和孟总结婚,她也能捞到不少好处。
这几天孟总好像有事不回来了,肉眼可见的李思岳不大开心。张姐自己也有孩子,她在默默的看不上李思岳的这种行为之中,又有点同情她,倚仗男人生活,就容易成为男人的附属物。
“李小姐,要不要我推你出去走走,今天天气不错。”下午张姐看李思岳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发呆。
此刻的李思岳,保持着刚睡醒的头脑低速运转的状态,她已经两三天没有出门了,自己一个人出去太麻烦,如果可以出门,她真是求之不得。
“那就麻烦你了,张姐。我挺想出去透透气。”李思岳欣然同意。
于是,张姐熟练的架好轮椅,扶李思岳坐上去,俩人准备出去散散步。
初秋的天,温度适宜,李思岳不用走路,所以即使太阳直晒,她也不觉得热,路边的小草开始变黄,但是抬眼望去,还是一片绿色,并没有凋零的样子。
“李小姐,你想不想去林荫公园,那里很好看。”张姐询问李思岳。
“远吗?不远的话,我们去看看吧,我对这里不熟。”李思岳还是想去公园里转转,亲近大自然,心情也会变好。
张姐推着李思岳,往林荫公园走去,边走还给李思岳介绍路边的野花,张姐是燕城郊区的人,小时候在山里住,对花花草草很是了解。
“这种花,可以染色,我们叫艳里红。”张姐摘了几个,在手里轻轻一搓,汁水把张姐的手给染上一层浅浅的红色,“你要不要试试?”
李思岳点头,接过张姐采的艳里红,轻轻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小小一朵朵花,花瓣也不大,看起来倒是不大起眼。
“李小姐,你不知道,小时候这花可珍贵了,我们都想让包在手上,把指甲变得红红的,可是艳里红在野外长的不好,我们经常漫山遍野的找啊找,别看现在大家都喜欢什么玫瑰啊,那时候我们可就最爱艳里红呢!”张姐说起来过往,面上的笑容都多了。
“嗯,论美貌肯定是玫瑰胜出,但是对于实用性,艳里红能让人变美,就一下子就超过了玫瑰,老天爷可是很公平的。”李思岳帮张姐说出来心声。
“可不,就是这个意思。你看人也差不多,这方面优秀了,其他地方就会被别人比下去,不能就给一个人施肥,让其他人饿死。”张姐的话虽然直白,但是道理却很正确。
李思岳被推着往前走了很远,看着公园里修建的各种景观,觉得心情也放松了。于是,她拿出手机,拍了一张发给孟宴臣。
“林荫公园的景色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