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儿,我今天在你家见识到了好东西。好东西不分享,你藏私啊!”张晨说着就举起一条十分漂亮的金枪鱼。
“金枪鱼?”许世之书纳闷儿。这种鱼是他家常客,并不稀奇。
看着许世之书不解,张晨看向沉默的男人。“还记得我跟你说过马爸爸耗资竞拍的蓝鳍金枪鱼吗?以我的见识,这条我看着可不止68公斤。是吧向总?”
“嗯。”向聿錾只点了一下头。
“我们老板娘喜欢吃,老板自那之后就常年备着。要不是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应该能经常吃到。”嘴替关键时刻是不会掉链子的。
“你怎么知道之书喜欢吃?”像这类高档食材,她们一般不会买。仅有的一次是因为在餐厅误点了,等支付账单时好一阵心惊肉跳。
明志义在旁边没说话,当然是亲眼目睹了自家老板娘被同事欺骗,点了份价格相当昂贵的金枪鱼,倒不是老板娘吃不起,根据她平时的消费水平,是很少会买相当于自己一个月工资的食物。
只有他看清了整个过程,当时不是误点餐,是老板娘的一个同事故意诱导她们点的。但是没想到许世之书仅仅皱眉了一下下就翻篇了,没有追究的意思。
以许世之书的个性是不允许自己被人当傻子的。
地低成海,人低为王。明志义认为许世之书之所以能够成为向夫人,这个内在气质是跟自己老板如出一辙。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明志义当时和自家老板就在那家餐厅的包间,只不过正好被人听到了她们的对话全过程然后转述给了他,倒是没想到别人眼中的“傻瓜”竟然是老板娘。
明志义当时看了看老板的脸色,分辨不出丝毫异样,还有点奇怪。老板这么大度?!有点出人意料,吃闷亏可不是他老板的作风。
果不其然。
几天后,这位自作聪明的同事也被人摆了一道,损失惨重,当然这事儿没人追溯到向聿錾身上。那同事也自认倒霉,根本没多想,毕竟自己也知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对于许世之书来说,难得尝到美味的食物,虽然价位确实高了,但既然自己享受到了,也没有跟同事心生芥蒂。她就当是同事给了个机会尝到了这么美味的食物。
事情多往不同的角度去想想,也就没那么生气。
当然她之后对这位同事就逐渐疏远了。主动当和被动当还是有区别的。
她对待食物不追求猎奇心理,不会跟当时一起吃的同事一样,先拍个照片再动筷子。也不跟张晨一样,认为美食就是人生的意义。
张晨总说对待美食的态度就是你对待生活的态度。对美食充满了喜爱和向往,那么你的生活也就充满了希望。
张晨眼里的美食就跟她眼里的手术是同样价值的存在。她不认同但尊重好友对美食的追求。跟着张晨也吃到了不少美食。
那仅有的一次尝试经历,确实印象深刻。那粉粉的玫瑰色的鱼肉,颜值高也高,从吸睛度上来讲,在许世之书眼里瞬间就能把牛排之类的大菜比下去。
“我们当时就在那家餐厅,向总知道夫人喜欢,就吩咐秘书室哪里有竞拍就拍下。”助攻再次上线。
老板高冷不说,他必须让夫人知道自家老板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