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眠放下举着的手臂,立刻转身离开。
“等一下,小姐,告诉我你的名字。”
贝伦德眼睁睁地看着刚选中的挡箭牌对自己的话充耳不闻,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这不合常理啊,他今天的衣服选的是得体的套装,配饰也搭配了同款风格,还喷了珍贵的香水,满身的魅力应该没有丝毫减弱才对。
贝伦德任由自己的手臂被旁边的蒂娜紧紧挽住,心绪却放在了那双拒绝过他的眼神上。
他最自信的魔法竟然在一个小镇上失效了。
魅惑魔法,精神干扰类,对天赋要求极高,普通人很难学会的魔法。
这种魔法会强行提高施法者在其他人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可以让被魔法影响到的人自主捏造一个形象,用来替代不被接受的施法者本人。
在这个魔法的影响范围里,脑子和认知是两回事,明知对方可能是敌人,却依旧会想办法说服自己,对方是深受自己信赖的好人。
当然,魅惑魔法的效果会根据人的性格不同而变化,含蓄的人可能只是抛个媚眼,奔放的人则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紧粘着不放,就像蒂娜小姐这样。
说这魅惑魔法就是爱情魔药也不为过。
贝伦德早已习惯走到哪里都会有女人为他暗叹和惊呼,甚至忍不住对他眉目传情,把礼物双手奉上,只为与他说句话。
能够免疫这种魅惑魔法的人,现在应该都在凡登堡。
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一个。
再说唐眠,其实她并没有意识到遇到了什么,只是感觉自己的情绪不太稳定,于是径直回到旅店,把自己反锁在屋中。
魅惑魔法并没有失效,而是迟到了一会儿。
唐眠在旅店里休息了一会,好不容易平复好心情。这才回想起刚才遇到了是一个看上去很有魅力的男人。
仿佛某个开关突然被打开了,那张已经记不清的模糊帅脸瞬间充斥在脑袋的所有角落。
“我竟然想用魔法杖轰烂世界上最帅的脸,太罪恶了。”
唐眠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来回打滚,唾弃着自己冲动的行径。
直到夜幕降临,肚子饿的咕噜直叫,她才冷静下来,发现了自己的反常。
唐眠一边吃着硬面包,一边反复琢磨着充满矛盾的回忆。
她只记得脸很帅,却记不清脸的细节,仔细回想时,却发现自己正在拼凑一副来自旧时演员的容貌。
审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唐眠清楚的知道那个陌生青年不是自己的菜,却依旧忍不住想用自己脑补的形象去覆盖出熟悉的模样。
这不是自己的行事风格。
“是魔法。”
只有魔法才能轻易做到这样的效果,无视个人意愿,只追求想要的结果。
唐眠知道自己没有抵抗魅惑魔法的能力,决定不再出门乱逛,窝在旅店里看书和炼制药水打发时间。
十天之后就可以带着买到的布料,离开这个危险的小镇。
她的挂又罢工了,明明魅惑魔法就在眼前,挂却没有任何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