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意好,咱们都没吃过熊肉,正好也尝尝味道,就是不好吃那也是肉。总比黑面窝头要强吧。别人想吃熊肉还吃不上呢,熊可不好杀。”
“老七,你们几个把熊帮着大伯家处理出来,小心熊掌,皮毛跟熊胆,听说这些贵重。”
听到能分肉,族人们更开心了。日子贫困,一年到头吃不到几回肉,只要是肉,管它好不好吃呢,肯定比饿肚子啃窝头强。
孟钰倒是看到过关于熊肉的处理办法。
熊肉质肥厚,存在大量脂肪,无论煎炒烹炸都不用放油,可就是腥臭味强烈。
必须得用大量冷水多浸泡几次,血水浸泡干净后再辅以各种大料烹制,压制臭味。
这里炒菜好像也不用陈皮,桂皮之类的,这些得去药铺买。不过他还是把知道的处理方法告知族人。
族人们皆不在意这个,有肉吃比啥都强,纷纷感谢孟家大伯的慷慨。
除了黑熊跟几只野鸡,鹿早被孟昊扛回家去。
他觉得看热闹的都围着黑熊,大概也没注意后面的鹿,他也乐的趁着人围上来时从另一边离开。
偷偷扛回家才好呢,鹿也很值钱的。肯定能修房子买粮食,说不得他今年还能说个媳妇。想想就健步如飞!
而且刚才爷爷跟三弟的眼神肯定也是让他先回去的,肯定是。
他就是这么机灵聪明!不然爷爷怎么不给大哥使眼色,还不是大哥太笨了吗,绝对是这样!
二郎孟昊一边开心能有钱说媳妇了,一边又暗暗欣喜自己是家里,除三弟孟钰外最聪明的崽。
扛着鹿一路飞奔向家,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呲着大牙笑的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