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小茵从刘棠棣家里出来,日薄西山,倦鸟飞回,已经是到了傍晚的时候。
今天是来到九十年代的第四天,唉,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这一九九五年是和平年代,没有生死之忧,没有可怕的病毒,不用每天担心自身安危,射杀其他危险生物来赚取赏金,但,洛小茵就是没有归属感。
这几天她一直过得浑浑噩噩的,现在对着夕阳晚霞,心情骤然平静了下来。
在末世的时候,傍晚是一天中最后的美好时光,紧接着就是恐怖的黑夜降临。
对于夕阳,洛小茵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和忧伤。
她常常会和飘飘坐在住宅西面的一架梯子上,认真地看着太阳一点点降落在山的那一边。
余晖中,末世的废墟显得荒凉,毫无生气,只有那金色的阳光会给人一丝温暖和希望。
今天,在夕阳的抚慰下,洛小茵静下心来,思考着这些天的变化。
目前看来,应该是她在废墟上捡到的那个背包有问题,那或许是个载体,将她从末世送到了一千年前。
她每一天都在仔细地观察和搜索,提防着残酷和危险的事情会不期而至。
但是,没有什么异常的现象,预想中的敌人也未曾出现。
倒是有那么一些美好的事情在身边发生,比如,她开始有了被别人牵挂的理由,有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和妹妹,有了朋友。
吃饭睡觉都会有亲人关心,每一个遇到她的人也非常和善,连警察叔叔也是很和蔼的。
当然,除了那个刘棠棣。
所以,要不要改变一下思路,不要再执着于返回末世,就在这里,这个平和的一九九五生活下去!
想到这儿,洛小茵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刚要从蹲着的马路牙子上站起身,有个骑自行车的人扔下一个钢镚儿,喃喃地丢下一句:“好可怜啊,这么大姑娘还在路上要饭。”
emo······
洛小茵吧唧吧唧嘴,好吧,一块钱也是钱,况且今天她忙活了一下午,也没有挣到一分钱呢。
她拿着那个可怜兮兮的硬币,买了一堆馒头,提溜着回了家。
章玉华和洛毅生看到她进门,都没有提今天下午她给小孩烫头发挣钱的事情。
毕竟姑娘大了,也是有脸面的,不能揪着一件事不放,这是洛毅生的主意,让老婆少骂大女儿几句。
“你哪来的钱买馒头?”章玉华狐疑地问道,心想是不是刚才洛小茵没有把所有烫头发的钱都交出来。
“我挣,呃,那个我在路上捡了一块钱,正好看见卖馒头的刚出锅一锅雪花馒头,就买了。”
洛小茵哪敢说是有人以为她是要饭的,在路边施舍她的钱,只好撒谎说是捡的。
章玉华一听喜形于色,傻人有傻福,我这姑娘虽然学习不行,运气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