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遥遥在屋里来回晃荡,但最终还是把冰箱里所有的猪血都丢进锅里。
因为实在是太饿了啊,这样下去的她不知道会不会控制不住力道,一不小心将少年吸死。
刚出了局子做了登记,她可不想再进去。
手指上还残留着肥宅溅出的血液味道,她恋恋不舍吮了吮手指。
这年头血站和医院查的越来越严,就连黑市血头的老窝几乎都给端了,网购也查的严了,这小镇又是个人情社会,没有熟人太难办事,弄包200cc的散血几乎是要老命了,又贵又少,莫说是吃个饱,就是牙缝都不够塞。
以前她觉着猪血鸭血挺好吃的,可是自从变成吸血鬼之后,才发觉动物血液如此酸涩,和人血相比,那简直就像高粱窝窝头和鲍鱼海参的区别。
她大概是堂堂血族带的最差的一届了,非但不像电影里演的那种高贵多金,随便一出手就有无数的男男女女上门求吸,更没有半点狂拽酷炫吊炸天的攻击力,总之就一瑟缩在偏远小镇里被组织遗忘的苦逼吸血鬼。
好歹也是一吸血鬼,说的再文雅点那叫血族,可是混了十来年,反倒惨地连个人类都不如。
最起码人家早就脱贫致富奔小康了,而自己,越发饥一顿饱一顿地死磕着生活。
想想就心酸。
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再这么下去,指不定哪天她饿死街头,然后分分钟沦为吸血鬼届鬼尽皆知的笑柄。
边想边吃着水煮猪血块,这味道好像更加酸涩了。
池遥遥勉强吃完,将碗扔进水槽,手都不洗就躺在沙发上写起小说来。
“砰砰砰。”
敲门声很轻。
“姐姐,我回来了。”
稚男的声音真是温柔好听。
池遥遥舔舔嘴,她的小点心终于洗白白出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