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费一般都是下放到各个训练中心的。
就好比游泳中心,他会接到一个赞助这种协议,可能是对游泳中心某个运动员的赞助,比如对宁择逃或者孙洋的赞助,那这笔收入,如果是由游泳中心统一来管理执行的话,那应该是运动员拿50%,由游泳中心拿走50%。
而游泳中心的50%还要按照一个比率,是2、2、1的比率再去做分配,比如中心留20%,省市提供运动员的体育局留20%,最基层他启蒙或者他从哪个体校出来,哪个培训机构出来那个地方留10%,大概是这样的比率,可能不一样的项目体系会有一定的差别。但是现在关键是在目前体育营销的行业环境当中,不是一个游泳中心或者田径中心就能包揽一切的,宁择逃自己,他的父母可能会经常会被各种品牌、商业机构去接触,另外一方面可能也会有经纪人,经纪人也会主动寻找一些赞助机会。
由于你是在一个多投对外的局面之下,其实多门径对外,找来的商业品牌越来越多,像宁择逃或者孙洋这样非常火非常有高人气的运动员,最终品牌与品牌之间形成了冲突,所以有了宁择逃在奥运会之前5、6月份发生那次,其实是伊利跟蒙牛的商业赞助关系,赞助游泳队之间形成了冲突,一个是赞助了游泳队觉得应该包括宁择逃,另外一个赞助了宁择逃本人,这两者之间又是死对头,因此而造成了一些闹剧。
简而言之,体育总局在广告、代言商这方面,在管理规范方面尽可能想贴近市场,尽可能想照顾到方方面面的权益,一个运动员,像宁择逃成长到今天,他能有这么高的社会地位,过去十多年各个不同的体育组织机构对他的培养是具备的,而以前像李娜那样可以很高调,很恶性化的去,但是现在不行。
作为一个运动员,叶凌给自己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广告代言商这类的问题。
他是练田径的,田径运动员往往和游泳运动员是差不多的代言管理方式。
如果叶凌他是一个足球或者篮球运动员,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毕竟足球篮球运动员那么多,而且都是俱乐部老板养着,并不受到国家的管理。每个足、篮球运动员都会有自己的经纪人或者自己所在的经纪公司,只要有广告或者代言的事情过来,把自己扔给经纪人或者经纪公司就ok了。
而叶凌,他的一切代言费都要受到体育总局的管制,所以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你的代言费都会下放到你的训练中心,广告商们想要寻找的人可能是你,但是他们想要找到你就必须按照流程来,所有的代言费都是由你和你的训练团队55开。”马俊说道。
叶凌点了点头,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可让叶凌无语的是,现在的他根本就没有属于自己的训练团队。
从锦标赛之后,于洪臣就一直在准备给叶凌安排一个属于他的训练团队。
但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叶凌的训练团队还没有彻底的被安排下来。
马俊笑道:“臭小子,你也是中国体育史上的一个奇葩了,在初出茅庐的的阶段就破了亚洲记录,而且你现在还没有一个自己的训练团队,应该怎么说你呢?应该说你是靠着自学打破的亚洲记录。”
“刚出道就打破了亚洲纪录!”叶凌也笑了。
“臭小子,你还有心思笑,接下来可够你忙活的,你看着吧,会有无数的训练团队争着抢着想要拉拢你呢,够你麻烦的。”马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