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镇因为稷衡的管理呈现一副太平景象,发展极为迅速,齐烟城管辖范围内的小镇,落霞镇当属第一。因此齐烟城主对稷衡很是欣赏,连带着照顾了一下稷铭在齐烟的生意。
落霞镇的街上游人如织,因为街道很宽,倒也不显得拥挤。街边上各种摊贩密布,虽然没有具体分类,但是也有一定的秩序。
稷云回到落霞镇之时,天色不晚。本来想去百香楼的,但是因为脚痛,放弃了这个打算。
从高空落下踩中石子,本来就伤得不轻,加上稷云并不是那种娇贵性格,遇到点磕磕绊绊就要让人或背或抬的,他全程走了回来,可想而知,他的脚已经肿了!
唉,先回去抹点药吧,明天再来!
稷家作为落霞镇的天,府邸还是很气派的,还有几个下人在外面看门。
“少爷,您回来啦!”
看门的下人看到了稷云,同时也看到了稷云身边的阿财和他身后十几个下人,看来这次不知道又到哪儿去搞事情去了。
看到十几个下人脸上那没掩藏住的笑容,他们一脸羡慕嫉妒,这肯定是少爷很满意!少爷满意了,那好处不就有了吗?
只恨自己没能参与进去,你说今天怎么就刚好轮到自己看门呢?没天理啊!
稷云对他们点点头,踮着脚走进大门,他的身形极不协调,如果没有阿财扶着,会更加难看。
“不该看的别看,不该说的也别说!少爷只是正常的出去玩了一会儿,知道了吗?”
阿财经过他们旁边时严肃的说道。
他们连连点头,待十几个人走远,他们面面相觑,少爷这是在外面吃瘪了?看其他人的表情也不像啊!
算了,不管了,当做没看见吧!如果少爷受伤的事传到夫人耳中,少爷会被禁足的,这对活泼好动的少爷来说,简直是天大的折磨。
与此同时,稷云被阿财搀扶回到房间。
“阿财,快去弄点吃的,还有弄点书过来。如果我娘问起来,就说我出去买书了!”
稷云一边吩咐阿财,一边自顾自的翻找着箱子,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瓶消肿止痛的药膏。
“少爷,我帮你涂完再去吧!”
“快去快去,多大点事儿!”稷云不耐烦的说道,然后就开始涂抹药膏。
阿财也没有多说什么就出去了,少爷就这脾气。
第二天,稷云的脚肿痛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要不是剧烈的运动,就没什么大碍。
吃过早膳,稷云又看了一上午的书,当然不是什么正经书籍,全是关于仙家传说的。
下午,稷云叫上阿财,出府,目标:百香楼。
百香楼是镇上有名的酒楼,不仅提供吃喝住宿,还聘请了一位说书人,专门说一些奇人异事。
其背后的金主就是稷家。
至于为什么早上不去,用稷云的话说就是下午去才有意境,想象一下,你慵懒的靠在椅子上,夕阳暖暖的照在你身上,说书人的故事把你的思绪引入到无尽的缥缈处……回神时,还能品品茶,吃吃小菜。
啊,多么美好的画面!
稷云与阿财直奔百香楼,百香楼坐落在落霞镇最繁华的街区,非常显眼。
当稷云到达之时,说书人刚好说完前面的故事,正习惯性的抚摸着自己长长的胡须。
百香楼的座位虽然没有坐满,但是也差不多了,大概有九成这样子。落霞镇整体比较富裕,加上百香楼价格也便宜,所以顾客很多。
稷云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坐在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那是专门给他预留的。点了几个小菜之后,便让小二去忙了!
全程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只有老余习惯性的往那个位置一瞥,知道稷云来了。
“老余,说说平寇王的事呗!”
有顾客想听平寇王的故事。
顾客们此时还在回味着前一个故事,听到有人提起平寇王,瞬间热情高涨,平寇王在民众之中可是大英雄,对于他的事迹,民众有着不一般的热忱。
“这……”说书人老余有些左右为难,一边是热情难却的其他顾客,一边是稷云。稷云喜欢听仙人传说,而且稷云出手阔绰,百香楼的金主更是稷家。说实话,他更偏向于稷云这边。
稷云来意明显,就是来听仙人传说的,对其他都不是很感兴趣,如果扫了他的兴,在落霞镇就不好混了。如果稷云摇头,他宁愿得罪这些顾客。
见说书人老余的询问的目光看向自己,稷云缓缓点点头。
老余意会,稷少爷并不介意这一两个故事的时间,让他满足其他顾客的要求。
老余不再犹豫,开始讲起平寇王的故事。
“平寇王的事迹大家都有所耳闻,不知他荡平我们落霞镇到齐烟城这条路上匪寇的事迹可有人听过?”
老余话语刚落,就有人不可置信说道:“平寇王大人还到过我们这种小地方吗?”
很多顾客都有这样的震惊,他们听到的都是平寇王降服某个大盗,仿若传说,从来没有感觉平寇王离自己这么近过。
“那当然,知道稷镇长吗?那就是平寇王大人提拔的,以前的镇长与匪寇为伍,害得镇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幸而平寇王大人慧眼识珠,提拔了稷镇长,在稷镇长的管治下,落霞镇才得以如此繁荣太平!”
有知情顾客说出秘辛,吸引了所有顾客的目光,老余也没有打断他,任由他说下去。
待这位顾客说完,老余接着说道:“大家对这事多少有些了解,不知道的也可以私下去询问好友或者长辈,这里就不浪费时间了。
“大家对平寇王大人降服‘雪狼王’之类的匪寇头子的故事也是耳熟能详,今天就给大家说说平寇王大人是如何降服这些匪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