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叶大全,拦路抢劫,致二人死亡,最大恶极,判处斩立决;犯人唐安,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判处斩立决;犯人刘醉,致人死亡,奸**女,判处斩立决;犯人……”
重庆府东北部有一座小县城,他的名字叫——开县。
开县古属梁州之域。西周,属庸国。东周春秋时期,属巴国……
明朝,洪武六年,定名为开县。
开县南面有一块空地,这是开县的刑场,每年秋后,开县的犯人都是在这里处斩的。
此时,午时二刻。
刑场由穿着红色鸳鸯袍,手持红缨枪,腰跨大刀的几十名兵丁围着,他们威风凛凛,气势高昂。
今天是处斩犯人的日子。这些兵丁是专门调来保护刑场的,防止有人来劫刑场。
刑场内人头攒动,上千人围着的中间是一处一丈多高的刑台,台上立着两根大柱,大柱旁边站着两名侩子手,一脸横肉,身着坎肩,上半身露出的肌肉结实有力,虽然天气现在转凉,二人一点都不在意。他们单手持刀,纹丝不动的站在哪里,也许是杀人过人,没人敢去看他们的眼睛,因为他们的眼中仿佛带有来自地狱的冷气。手中的带着圆环的鬼头刀,显得那么厚重,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阵阵寒光。
侩子手的前面跪着六名带着枷锁的犯人,一字排开。
师爷古长风拿着册子,正念着他们的名字,数着他们的罪状,一个一个的验明正身。手中的册子是盖有朝廷刑部的大印,天子明孝宗勾决的文本,也是处斩六名犯人的生死簿。
今年是大明弘治十七年,昨日秋分刚过,今日是处斩犯人的日子。
据《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这是古代关于“秋后问斩”的最早记录,而将“秋后问斩”上升到法律高度的则是在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里面说道:“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大明对这一理论执行得非常彻底,均不得在立春之后秋分之前执行死刑。
古长风很快念完,对相距刑台不远的开县县令万纪中道:“大人,属下已经验明正身,请示下!”
距刑台两长的地方有一个石台,案几后面坐着三个人,分别是县令万纪中,县丞毛高,主簿李宽三人,旁边站了几个衙役,手扶腰刀保护着他们的安全。古长风既是万纪中的师爷,也暂时兼任典史。原来的典史刚刚丁忧回家,上面派的人还没到,万纪中当然要用自己信任的人暂时管理。
万纪中神色严肃,点了点头,看了看天空的太阳和旁边的日晷,大声道:“午时三刻,准时开斩!”(日晷用日影测得时刻的一种计时仪器,又称“日规”)。
周围的众人随即一阵欢呼,杀人砍头,犹如开县一年一度的盛会。
有受害人的家属终于等到凶手要被砍头,激动得热泪盈眶,心中默念,祈祷上苍,告慰死者,以示安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儿啊!你听见了吗?再过一刻钟,你的仇人刘醉那奸人,就要人头落地,你可以安息了……”一位老大娘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一边磕头一边呐喊。
更多的人是在看热闹,处斩犯人的情形,是以后聊天的谈资,也是他们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万纪中心头一阵默然,他是弘治二年的进士,熬了十五年,终于当上了县令,虽然开县偏僻,人口不多,交通也便,但是能做一县的正印官也是难得的。他到开县刚刚上任一个月,还没开始烧“三把火”,正式在大众面前亮相的却是处决犯人。他是一个有理想的读书人,对于杀人处决犯人有些抗拒,但是这些都是上一任遗留下来,必须要他来完成的事情。
“儿啊。你走了让娘怎么办?”一位五十多岁妇人正哭着朝刑台上的一名年轻犯人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