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因涉及孝道问题,在社会舆论中引起了广泛争议,
以至于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讨论。
因此,前来旁听的人数众多。
人们在座位下低声议论纷纷。
“像这样跟亲生母亲打官司的儿子,不认也罢。”
“你懂什么?分明是儿子被遗弃在先,现在母亲想重新接纳,儿子不同意才诉诸法律途径。”
“就算再怎样,血缘关系摆在那儿,不能说断就断吧?”
“各执一词,毕竟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事情。”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理智之人,
在他人妄加评论之时,挺身而出反驳几句。
遗憾的是,这些声音往往容易被淹没。
大多数人都只记住了王金泰的所谓“不孝”,
却忽略了李琴当年做过何等无情之事。
被告方开始陈述自身的事实和经历。
纪临安条分缕析地列出所有指控,
详尽阐述了李琴当初抛弃王金泰的具体情况,
以及李琴对王金泰的种种威胁。
面对纪临安列举的事实,
若非沈从文的保障,李琴或许难以表现得如此镇定自若。
然而此刻,她脸上毫无愧色,
将所有期望寄托在沈从文身上,
毕竟沈从文受了钱财,
在此关键时刻绝不可能背叛自己。
纪临安逐一揭露真相的过程中,
许多人投向李琴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一丝鄙夷。
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
竟狠心将亲生骨肉遗弃在孤儿院门前;
如今为了再度联姻,又企图将其召回,并拆散他人幸福。
这样的父母行为,可谓失败至极。
但也有部分人坚持认为李琴并无过错,
私下里依然议论纷纷,
表示无论父母犯下何种错误,
作为子女都应选择宽恕,
毕竟父母孕育养育之恩,确属不易。
法官见状,不禁头疼不已,连忙拿起法槌,要求全场肃静。
“沈律师,您这边是否有需要补充说明的?”法官将目光转向沈从文。
我认为他们的观点并不正确,并且这些仅是纪律师的口头陈述,缺乏实据支持。
王金泰作为李女士的儿子,当年将其安置于孤儿院之举,严格来讲不宜用“抛弃”,而应理解为委托孤儿院代为照顾。
如今李女士欲让王金泰回归家庭,岂非正体现了母爱之责?沈从文这般阐述,逻辑清晰,显得颇为得体,全然不见有何不妥之处。
其核心在于,要求纪临安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
沈从文面露从容,毫不畏惧地与纪临安对视一眼。
难以揣测的是,纪临安为什么会产生一种微妙的不安预感。
然而在法律层面,任何论断皆需以证据为支撑。
紧接着,纪临安拿起桌上的文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