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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作不死

除了读书练武之外,小陈恒唯一愿意出门的事是跟典大个出去溜达。

他说服陈太公的理由是没事去树林里溜达溜达,郊个游踏个青什么的,会让心情美丽很多。心情美丽了,胃口也会变好,更容易读得进书。

“阿父,我真的是去看看风景。有典大个在身边,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小陈恒说得信誓旦旦,事实上是去打猎了。

辛苦练习的武艺总得要实践下不是?再说了,好好的和典韦这尊大神拉好关系,未来在乱世中说不定就多了条命!

抱着这样的想法,小陈恒出门得勤快,隔三差五就去一趟。反正不把猎物带回来就好了,陈太公还很傻很天真的以为宝贝儿子说实话呢。

都说夜路走多了,总是要碰见鬼的。不是被陈太公发现,而是碰见了老虎。事情还得从小陈恒的作死说起。

依仗典大神在身边的小陈恒,有无穷无尽的勇气。他知道历史上记载,典韦曾经逐虎过涧的勇猛事迹。

老虎都追着玩,山林里还有什么可怕的吗?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然后半是怂恿半是用小家主的身份,要求典韦带他进去山林深处。

“我要打只狐狸,给阿父当暖手筒!”他很无赖的用一片孝心让典韦没有反驳的理由。

而且典韦是很出色的猎人,因为家里穷。

魁梧的身材,过人的膂力,对不起观众的相貌,这是典韦显著的三个特征。

如果生在富贵人家,还可以在穷文富武的硬性要求下,练好武艺投身军旅在沙场上混个军功,再熬熬资历将来说不定能以军功封侯,萌荫子孙。

但是生在穷苦人家,将意味着紧巴的口粮和讨不到媳妇的痛苦。这也是家中二老打自典韦小时候就发愁的事情。

天增岁月人增寿,随着典韦慢慢长大,饭量越来越大,仿佛用不尽的力气却无法在几亩薄田耕耘出更多的粮食,典韦就成了森林里的常客。

他感恩这片森林,因为有它的无数种不知名的野菜、菌类和果实,让只有几亩薄田的家人无数次延续了生存的空间。

他感恩这片森林,因为有它的各类各样的动物生灵,让他这个大肚汉换来足够填饱肚子的麦子与粟米,和偶尔家里二老捧着一碗肉汤时的满足感。

他熟悉这片森林,在无数个青黄不接的时候,在家里需要更多物品的时候,他就在这片茂密森林里游弋,成为生灵的收割者。

他这些年当猎人太出色了,也太自信了。然后就答应了小陈恒的要求,然后两人就和老虎来了一次友好的会面。

典韦发誓,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的,他绝对单手拎起小陈恒直接跑到陈太公面前,把两人偷偷打猎的事情坦白,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当他看到小陈恒被一声虎啸吓得小脸煞白的时候。

可惜世界上没有如果。他只能把小陈恒护在了身后,举起了两支大铁戟做好拼命的准备。

陈太公对他有恩,对他一家子都有活命之恩。做人不能忘本,要知恩图报。典大个的老父从小就这么教育的,这也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淳朴。

典大个没正儿八经拜过先生读过书,不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几个隶书怎么写。但他知道,别人对自己好,自己就要尽力去报答。

小陈恒是陈太公的命根子,整个陈留都知道。而陈家的恩情,是从小陈恒才一岁的时候,陈太公就开始让典韦一家子过上了好日子。

因为家里穷和自己太能吃,温饱,一直是一个沉重的枷锁套在典韦脖子上,压得他透不过气来。万幸,陈太公就找到了典韦。理由是当年无数个大夫断定小陈恒是先天不足,身子骨需要更多野味来补充。

陈太公承诺以粮食换取猎物,比那些良心被狗吃了的陈留郡大族们高出整整两倍的粮食。有粮食了,典韦家中日子就好过多了,每年的冬天不必挨饿了。

不仅如此,在旱情肆虐成灾的年头,典韦家中二老迫不得已也加入了领粥的队伍后,还得到了特别的照顾。

陈太公看在帮小陈恒打牙祭这点渊源上,让典韦成了陈家的护院。不仅管吃管住了,还能每个月领到好多粮食,足够家中二老吃剩结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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