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战没结束之前,他就说要送哈迪斯一份大礼,留着这几个人没杀,想必下场比死了还难受。
闵寂修漫不经心伸出手指,指着他们的头数人数:“一,二,三,四……只有这么几个,看来送给哈迪斯先生的礼物太轻了。”
说罢,他扭过头来,笑着看着时欢:“你说,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还是把内脏挖出来。”
时欢被他的话说懵,眼前已经闪过无数个血腥画面。
“有些场面总是要见一见,以后才能乖乖听话。”
闵寂修说完,像是想起什么,又好像在自言自语:“还是把头砍下来吧,不然我那位眼瞎心盲的父亲,怎么辨别是不是他的人。”
“九哥,九哥……”求饶的声音此起彼伏,刚才求饶最欢的人,已经头破血流。
闵寂修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摘下手腕上的佛珠把玩起来:“你刚说以后想在我手里做事吧?”
听了他的话,肩膀中枪的人点头如捣蒜:“九哥,我以后就是您的狗,您想怎么使唤我都行。”
“呵。”闵寂修笑得邪恶,“行啊,等会留你一条命,你替我带着礼物向哈迪斯先生问好,就说我九魍过几天亲自去家里拜访,让他准备点我喜欢吃的菜。”
看着闵寂修的一言一行,时欢基本上已经确认了。
没有点疯批属性的人,根本没办法做到他的位置。
不只疯,还极度变态,在他眼里,除他之外的人根本不算是人,只是他追名逐利,杀人取乐的工具罢了。
“疯狗,干活。”
闵寂修说完从口袋摸出烟来点上,在疯狗从后备箱拿出一把长砍刀后,他倚靠在车身上,冷漠地看着一切。
疯狗也没二话,先是扯起已经死于头部中枪的人,一刀就剁在他的脖子上。
时欢无法直视,只感觉浑身的细胞和神经都在叫嚣着。
她地把头扭向另一边,直至传来人惊恐的惨叫声后,她知道,疯狗要向活人动手了。
没有一点怜悯心,就好像屠夫杀鸡一般决绝。
“九哥,是不是太残忍了。”时欢想去求情,身后每传来一声惨叫,她的腿就又软一分。
闵寂修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碎:“他们想杀我的时候,你怎么不觉得残忍。”
这是两回事。
人一旦动了屠杀的念头,他们是该死没错。
在缅北谈不上法律可言,可让人眼睁睁看着同伴被砍下头,并且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这种折磨,已经完全泯灭人性了。
一想到身后的场景,时欢有些站不住了,闵寂修不会轻易改变想法,除非这个人是他有利可图的对象。
“疯狗,留一个。”闵寂修向前一步,突然捏住时欢的肩膀逼她转过身。
强烈的血腥场面刺激着她的眼睛,即便迅速闭上眼,一闪而过的冲击感还是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你想跟着我,就得把最后一个人头砍下来,不然我就让他……”闵寂修指了指被留下的那人,“连你一起送给哈迪斯。”
用着低沉邪魅的声音,说着让时欢冷彻心扉的话。
闵寂修,他从未停止过对时欢的试探。
从不经意间的小事到杀人的大事,或许之前没有逃走,选择留在竹屋前的车里,就已经暴露她的破绽。
如果是一般的猪仔,肯定会第一时间选择跑得越远越好。
“九哥,我不行九哥,我不会再为他们求情了……”
她不能杀人,即便她杀的是该死之人,双手一旦沾染鲜血,那么她和九魍又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杀人是极其恶劣的刑事罪,她不可能一直呆在缅北,找到易飞还是要想办法逃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