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见张辽终于表态,拉着他和高顺起身,得意洋洋地笑道:
“这就对了嘛!现在我们是兄弟了,哈哈。”
张辽无奈地想着,这哪里是自愿,简直是半推半就的结拜。
三人站定,互报年龄,刘毅二十二岁居长,高顺二十一岁,张辽十八岁,刘毅自然成了大哥。
听见大哥之称,刘毅乐不可支,他不因虚名而乐,更不懂手下是名将。
只因曾沉迷游戏中,哪怕收个小兵也能乐呵半天,更何况这次是收了两个手下。
轲比能适时前祝贺,对刘毅极尽奉承。
刘毅这才想起,轲比能也算是自己的人。
想到这里,他笑得更欢,宣布:
“行了,我们回城去。这下有这么多马,可以好好享受一番。”
“蔡琰妹妹见了一定也很高兴。”
刘毅此言一出,高顺三人几乎惊掉下巴。
吃马肉?这位刘公子的想法真是与众不同。
不说那几匹好马,即便是差些的也是难得的战马,价值很高。
刘毅看着三人惊愕的表情,得意洋洋:
“看你们惊喜成这样。不过说实话,马肉味道一般。”
“话说回来,我以前吃的狗肉才叫绝,奇怪,我啥时候吃过那东西?对了,这世界怎么连条狗都见不到?”
“大哥,想吃狗肉不难,大户人家多有养狗。”
“但马儿们可不能杀,它们是我们出行的脚力。没了它们,以后只能靠两条腿了。”
高顺有些无奈,他深知马的重要性,更不舍得让刘毅把马当食物。
他猜测刘毅出身富贵,对几匹马可能并不在意。
“大哥,二哥,我想起来,九原城里有户人家养了很多狗,我们拿一匹马去换,岂不是更好?”
张辽虽起初对刘毅有所保留,但既然已结拜,便开始为兄弟考虑。
“好主意!二弟、三弟,你们在这等着,我去办。”
刘毅欣然同意,目光投向战场,看到鲜卑人在清理尸体,灵机一动,如果再多抢几匹马,不就能换更多狗肉了吗?
刘毅的行动总是直接而迅速,念头一动,便提着狼牙棒向鲜卑人冲去。
他的速度惊人,几可媲美疾驰的马匹。
高顺和张辽看着他冲向敌人,满头雾水,而鲜卑士兵见状,丢下尸体,纷纷骑马逃离。
“那个汉人妖怪又来了,快跑!”
刘毅之前的杀戮让鲜卑士兵闻风丧胆,连不信谣者也开始相信那些关于刘毅的传言。
几个来不及马的鲜卑人,只能拔腿狂奔。
这一混乱,反而让刘毅轻易夺得了六匹马,还不满足,又扛起一匹死马。
高顺和张辽对刘毅为几匹马就敢挑战鲜卑人的举动感到惊讶。
张辽更是觉得这位新大哥英勇无畏,那些鲜卑人见到他就像是兔见狼,能与这样的人结拜,也是种荣耀。
轲比能内心也油然而生一股自豪,认定自己的主人是真正的勇士。
远处,尚未返回营地的魁头目睹此景,望着刘毅大步流星离去的背影,对部下说:
“此人仿佛长生天派来的勇士,可惜不在我鲜卑族。”
“大王所言极是,此人的确英勇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