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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事起突然依计行 形势利好布大局

武松还没到达大宋的核心汴梁,手里已经抓到二张大牌。

第一张是成立了以梁山好汉为基础的华夏绿林大同盟,虽然刚刚起步,最强的人马远未到来,但这是最重要最可靠的一张牌,也是最想抓到的一张大牌。

现在水泊梁山的英雄格局还没有形成,大多数梁山好汉还在外面飘着,聚拢到武松麾下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如果扩展到整个北宋末年,英雄豪杰更是数不胜数,东京汴梁尤其是藏龙卧虎之地,组建团队非得从这里开始。

武松到汴梁之后首先要寻找的,便是当时天下武林第一人,号称东京城御前武术院天师的周侗。

周侗,字光祖,是当年官府和绿林都绕不开的顶级武林人物。

少年时期,周侗拜少林寺武术大师谭正芳为师。谭正芳收了周侗之后,便不再授徒,把一身绝学传给了这个关门弟子。

技艺初成,周侗遵师嘱,去了大宋西边,投奔节度使、大师兄金台帐下,从军历练。

在与西夏二十多年的守边战斗中,周侗斩获无数西夏武士将领。但妻子孟翠英,独子周云清皆战死在守边战斗中。

因为周侗的赤胆忠义,仁义爱国,加上武功天下双方,授徒无数,世人称他陕西大侠铁臂膀周侗。

水浒传中卢俊义、林冲、史文恭、孙立等,都是他的登堂弟子。

鲁智深少年时从军渭州经略府,就是慕名陕西大侠铁臂膀周倜而来,想在心中的偶像麾下杀敌卫国。不巧此时周侗已经对朝廷失望,弃官退休,离开西边,隐形于闹市山野。

十多年后,鲁智深手执智真长老的亲笔信,从五台山来到京城汴梁的大相国寺,又见到了从BJ大名府赶来营救徒弟林冲的周侗。

周侗在匆忙之中,将鲁智深七十二路疯魔禅杖的使法,一一点拨,使鲁智深的武艺更上层楼,稳坐梁山一流高手地位。

和鲁智深一样,武松原来也只是周侗的记名弟子。

在旧书中,阳谷县令把武松打死的猛虎,制成虎骨虎膏,令武松送给蔡京补身子。

蔡京老贼生于公元1047年,这一年已经六十八岁。后来他又活了十一年,最后死于公元1126年金人攻陷北宋京城,宋钦宗降罪蔡京,将其放逐岭南至潭州途中。

据说被流放的前一年,蔡京的一个小妾还为年近八十的他,生了一个儿子。如此龙精虎猛,不知是不是和景阳冈上的大虫有营养关系。

在潭州,如果不是方腊的余党在等着蔡京,老贼可能一路平安到达岭南,说不定还可以苛活许多年。

当时的武松在京城只待了半个月,便急着赶回阳谷。也就在这半个月里,武松在汴河州桥上被周侗一眼相中,做了陕西大侠的记名弟子。

武松的绝技“鸳鸯腿、连环步”,便是周侗根据武松个人特点,特别传授给他的。

后来武松一路杀西门庆、蒋门神、张都监、张团练,大战飞云浦,血溅鸳鸯楼,都是靠这套绝技。

后来使了双刀,武松也是应了那句“单刀看手,双刀看走”,依仗腿上功夫了得,一对戒刀才使得出神入化。

虽说一招鲜,吃遍天,但周侗身上的武艺,武松只学了皮毛,会了三招二式,许多精髓远远没有触及。

师父周侗曾在分手的时候告诉武松,如果有缘再见,时间允许,他可以再授武松一整套武功技法和兵法谋略,以武松的天分和条件,战力当可在大师兄卢俊义之上。

可惜造化弄人,武松一回阳谷县,面对家里惨遭巨变,武松被迫走上了造反起义的道路,与师父周侗失之交臂,再也不曾相遇。

后来武松在杭州,虽也听说小师弟岳飞在淮北抗击金兵,大战朱仙镇,但他那时已痛失一臂,心灰意冷,只当个吃瓜群众。

穿越回来的武松,不会错过拜师周侗的天赐良缘。他巳经把哥哥武大和潘金莲一起带走,没有后顾之忧。再说,景阳冈猛虎之王的虎骨虎膏也不会便宜蔡京那个老贼,交到师父周侗手里,给同样年逾花甲的恩师延年益寿,岂不快哉!

除了师父周侗这个特大因缘,武松接下来要找的是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已经大闹过五台山,迁来汴梁进了大相国寺的菜园子。

不管能不能亲眼目睹鲁大师倒拔杨柳树的雄姿,但这位大哥级的兄弟肯定是第一个要交的。

找到鲁智深,当然也就找到了豹子头林冲。

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武功和战力,是水浒传中一流高手。

林冲的悲惨遭遇和心路历程,令后世无数人不胜稀嘘,他最初和鲁智深是相知最深的兄弟,后来渐行渐远,成了普通的同事,实在让人惋惜。

但林冲最终还是彻底的造反派,他和鲁智深、武松等少数梁山好汉,都是宋江之流想压也压不住的起义英雄,必须重新改写命运。

除了这俩位大神,在京师有待于直接接触的还有像金枪手徐宁,丑郡马宣赞,百胜将韩滔,天目将彭??,轰天雷凌振等一众未来梁山军官团的人物。

徐宁的性格属于实惠现实型的,家传宝甲雁翎圈金甲被盗了,便去追甲,老婆家人被抓了,便从了强人,没有什么信仰原则,随波逐流,思想意识上的平庸之辈。

他的一大好处是祖传金枪技法,天下独步,对付重甲骑兵,世上无双。那身雁翎圈金甲只是防守装备,那杆五钩神飞亮银枪才是进攻取胜的利器。

徐宁将来是平原野战的一把好手,武松势在必得。

丑郡马宣赞原本出身草莽。宣赞的本意是指宣赞舍人,乃是不入品流的小官。《鸡肋篇》有称:“绍兴之后,巨盗多命官招安,率以宣赞舍人宠之。时以此官为耻。”

有人认为,旧书以宣赞为名,意思乃隐喻此人实是招安的盗贼。

确实,宣赞是在郡王府,以被俘盗贼的配军身份,面对前来挑衅的番将,以射出连珠箭,串连了五十步外的三枚铜钱,赢得比武胜利,也赢得了郡王的青睐,将郡主许配给他。

这宣赞彪形八尺,使一口钢刀,背一弯劲弓,人却长得面如锅底,鼻孔朝天,卷发赤须,实实在在是北方匈奴白人和西边昆仑黑奴,混血所生,奇丑无比。

郡主虽是郡王小妾所生,却也容不得这般样貌,见到以后,一棵玻璃心瞬间就碎了。

郡主怀恨而亡,郡王也不待见女婿。宣赞顶着一顶丑郡马的帽子,在步司衙门当个无职无权的防御使保义。(北宋时期步司衙门和殿前司、待卫亲军马军司组成“三衙”,负责统领禁军,执行保卫皇帝的任务。在宋徽宗时期的武职官阶中,保义郎被列为第五十阶,相当于现如今的中尉或上尉军衔。)

这样一个有点故事的人,武松想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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