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0章:版权卖出(1 / 2)文娱之顶流夫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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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文化他们愿意提供300万+1%的分成比例拿下《萍踪》的电影版权,同时宣言还邀请陈离加入参与编剧的工作。

喜神的话,和东方一样也是想要两种版权,不过他们开价倒是挺大方的,400万+500万的形式。

虽然喜神给出的电影版权高达500万,比宣言的300万多多了,但是宣言可是给出了1%的分成。

按照宣言这些年电影作品的一个基本盘平均数,如果宣言选用人气跟实力兼备的演员,那起码5亿的票房肯定有。

宣言自己拿的分账1.75亿左右,这里面给陈离1%的票房分成那差不多也是175万。

这分成比例再加上300万版权费,整体的价格是在475万左右。

但如果它的票房按照暑期、国庆等这些热门档期的平均数10亿来看,那陈离光是电影版权就能收入350万。

亿达原本就只是想要电视剧的版权,虽然他的实力不及顶尖公司,但是他给出的钱是最多的。

他们想要《萍踪》的电影电视版权,喊出了1000万的价格。

另外一家和亿达同体量的公司海泉只想要电影版权,他们和宣言一样,给出的价格不高,但是给出了票房分成。

200万+2%的组合是海泉给出的价格,比宣言少了一个点。

不过海泉出品的烂片好片都有,真不如宣言有吸引力。

或许海泉自己也知道自己的价格不占优势,后面也没有继续谈了,就看着其他几家唇枪舌战。

最后就是星光这边了,星光只想要电视剧版权,在他们看来,改编电影的风险太大了,他们不觉得《萍踪》是一个能改好的电影剧本。

他们最后给出的报价是电视剧版权500万版权,同时邀请陈离进入编剧团队。

陈离在心里认真盘算了一下,自己对《萍踪》改编的影视剧到底是想取得什么样的成功。

电视剧方面肯定是想做一部精品,为武侠电视剧开一部好头。

但是电影呢?

《萍踪》陈离自己看来都不适合改编电影,剧情线比较长,而电影的时长摆在那里。

改成多部的话剧情爆点也不够。

在陈离的记忆里,进入新世纪后著名的武侠小说很少有很出色的电影版本。

要不然就是分多部,要不然就是剧情删减浓缩太多,导致口碑不好。

改编的电影最经典的莫过于王度庐的《卧虎藏龙》了。

陈离很担心如果把这部《萍踪》拍成烂片的话,还真有些对不起原著小说。

至于电视剧,陈离则没这么多担心。

只要自己参与编剧,就可以归纳以往改编的电视剧优点,去除一些缺点,至少大的方向能把握好。

陈离现在考虑的主要是东方、宣言以及星光的报价。

喜神虽然大方,但是他们电影口碑不如宣言,而且电视剧报价也不如星光。

亿达虽然报价1000万打包两个版权,但是陈离担心亿达最近的债务问题,有点不敢合作。

海泉就不说了,报价没有宣言好,电影也没有宣言的制作实力。

网剧是陈离根本没有考虑的,所以极狐和企鹅的代表根本就是过来公费旅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