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这个角度,来,再换个角度,哎,正、反,后边,看看我的龙皮战甲,帅到天际没有?这把精灵长剑,看到没,还有龙皮靴……耳钉,亮瞎眼不?看看,咱这手套,往上看,咱这高鼻梁……兽人你摸摸你的,差没差两倍?三倍都有了吧?瞧咱这修长的眉毛,金色披肩发,昨天刚在河沟里洗的,怎么样?这个,锁甲腰带,你都不一定会解开,急死你算哼哼……再看看这个,对吧,所以说,帅到没朋友。因为太帅,所以我必须逃离奎尔萨拉斯那帮疯子,这就是帅的代价,但我必须忍下来,不然你怎么弄,对不对?”
布罗尔和大张着嘴巴的血眼互相对视着——世上居然有这么自信的人。
“奎尔萨拉斯怎么了?”布罗尔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现在消息已经满天飞了!洛瑟玛——没我帅,他要跟部落结盟了,关键是高等精灵这个名字,改成了血精灵,逼格一下子就没了,也就比你们暗夜精灵强一点点,就为这个,我必须逃离,你们懂的。”
“我们不懂,就为了一个称呼,就逃离?”两人又互相对视了一眼,疯的怕是你自己吧!
“我这人呢,你们不知道,我有那么点自恋……”
“这个我们真知道。”血眼直抒胸臆。
“好兄弟!终于有人理解我了!”阿多恩有些激动,拍拍血眼肩膀,“看来丑人也不都是傻子!”
血眼一把扒拉掉他的手,“我们有商业机密,不搭伙的!”
“我这人除了帅,还特有钱!”说完,背过身去,从内裤里掏出一把金币,“看到没?把我送到辛特兰,我给你们……五十金币的佣金,怎么样?多个打手,还白得金币,你们赚大了!关键是,有个养眼的精灵陪着,你们得有多幸运!”
“我看行!”血眼一看金币,眼一眯,乐了。
布罗尔忽然想,去永歌森林,带上这么个血精灵土著,是个明智之举。
“好吧,我们正好缺个永歌森林的向导。”
“那你就想多了,兄弟……”阿多恩仔细一看布罗尔,顿时愣了一下——怎么?世上还有跟我一样帅的人存在着?不!残酷的人生,终于给了我一记致命暴击!
“我是从银月城来的,但具体怎么走,我无法再回去啊帅哥!我走到这里之前,还错进了一座死亡之城,全是亡灵天灾,把我追成了过街老鼠。逃出来后,又进了一座巨魔城市,幸好我这人吧,不但帅,还能打,打不过我还能装死。哦请问二位,你们叫什么名字?”
两人又对视——啰嗦这一堆,刚想起问咱们的名字。
“这是我们队长布罗尔,我叫血眼,我打遍阿拉希无敌手!”血眼还是决定得秀一把。
“阿拉希?什么鬼?你们村的比武大赛?”阿多恩皱着眉,看着血眼又塌又宽的鼻子,情不自禁高昂起鼻尖。
血眼本想揍他,一看对方认真的样子,像气球一样泄气了——我不能跟傻子一般见识!
“布罗尔队长?你们暗夜精灵就是个子高啊……可惜皮肤没我白净,瞧咱这手臂,纤细无毛,你再看兽人老哥的,哎呀呀,啧啧,能当刷子,你这将来肯定惨遭大嫂嫌弃呀……”
“走吧,一起就一起,多个帮手,万一遇到情况,也好互相照应。”布罗尔点点头,转身前行。
“阿多恩,给你这个行囊,里边都是好吃的面包,背上这两个,加入小队就得分担困难。”血眼突然灵光一闪。
“哦?”阿多恩苦着脸,“必须得背?兽哥你看,就咱这帅气的小身板……”
“你行的,年轻人,就得多锻炼,再给你加一个,走了,你不能只是帅,还得锻炼力气,那不就更帅啦!”
本来一脸苦相的阿多恩,一听血眼夸自己,立马来了精神,背起三个大包袱就狂追,“等等,转个弯我可就迷路了!喂,布罗尔队长!我三天没吃东西了,掏个面包吃行不?我这几天震惊地发现,帅是不能当饭吃的!喂!我真掏面包啦!”
阿多恩回手伸进行囊,抽出一根长面包。
他抬头观察,没人看自己,于是不再顾及形象,大嘴麻牙狂啃起来,“还别说,人类的面包挺香的。你们知道,也可能是我太饿了,面包怎么可能有我帅呢,对不,你俩真会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