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平对此并没有太在意,能被《明报》看中已经是幸事,签约出版只是意外之喜,奢求阶梯版税就有点过分了。
最重要的是,他现阶段并不想要版税分成。
说他目光短浅也好,没有远见也罢,现阶段的林书平只想要早些拿到稿费,并立即快马加鞭赶回内地做生意。
相比较已经阶级巩固的香港,大陆才是林书平心目中尚未开垦的处女地。
遍地皆是黄金的感觉,只能说没人比现在的林书平更懂了。
因此林书平在草草看过合约相关条例后,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甚至潘粤生和曾宝成都进行了善意的提醒,但在出版合约一项,林书平还是没有去选择版税分成。
虽然他深信《明朝那些事儿》将来必火,但现阶段的他更需要初始资金去倒卖国库券。
当下国库券倒卖的利润,能让他在短时间内积累巨量财富,甚至也能获得一个“林百万”的称号。
但《明朝那些事儿》则不能,回笼资金太慢,等将来稿费筹集,那就错过了风口。
而林书平坚信,只要站在风口上,哪怕自己是头猪,也都能瞬间起飞。
“确定不再考虑一下了?”
潘粤生善意提醒道:“我和查先生都非常看好这部作品,将来它的销量不会低到哪里去。”
“不考虑了,我选择买断。”
林书平回答道:“我只有一个要求,买断稿酬尽可能在今日交付,如果今天不行,最迟在一周内要打到我的银行账户。”
潘粤生和曾宝成面面相觑。
曾宝成问道:“林先生现在很需要钱?”
“是的,我很需要。”
林书平一边整理合约,非常珍重的把自己的那一份放进自己的包里,一边含笑说道:“我现在就可以再交稿十二万字。”
说着便从包里拿出这些天用打字机打出来的稿件。
潘粤生接过稿件,稍微翻动几下,脸上露出笑容:“十二万字,再加上之前的五万字,那就是十七万字,我信任林先生,也希望能与林先生在日后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既然林先生急需用钱,那我这边可以给财务打个招呼,先行垫付给林先生这一笔稿费。”
林书平心头一跳,压抑住心中的激动,点头道:“多谢潘总编。”
他与明报出版社签订的繁体出版买断价格为千字八十元,这是新人作家中比较高的价格了,照这个的价格来支付,那就是一万三千元。
而《明报》报社出版版权则是按照之前金庸钦点的千字一百元来结算,十二万字就是一万两千元。
两者合计,一共两万五千元。
这对内地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在香港,这不过是一个中产家庭一个月的收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