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恩把手边剩下的3个抱枕扔完,喘着粗气,冷静下来,咬牙切齿道:
“哼,我说它是玫瑰,它就是玫瑰!”
这狗男人是真的欠打,也不知道把他跟秀智放在一起,谁会更欠揍一些。
李知恩小心地把永生花收好,才对旁边装可怜的林子贤说:“出去吃饭,你得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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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楼下是一家吉他店,附近没什么像样的餐厅,李知恩又要求请她吃顿好的。
没办法,林子贤对纽约的餐厅不熟,只好顺着前世的印象,带她到不远处的麦迪逊广场公园,去尝尝Shake Shack汉堡。
这家汉堡品牌会在未来开遍全球,获得巨大的声望和利润,甚至能成为未来纽约市的地标,跟参观自由女神像一样,变成游客到纽约旅游的必经之地。
公园在百老汇的尽头,是一片小绿洲,Shake Shack最开始就是在这里从卖热狗的小推车做起,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墨蓝色的屋子了。
好在现在是2012年,这里还不算太过火爆,林子贤没排队就能取到餐。
“吃吧。”
他端着托盘,把东西放到桌上。
李知恩早就饿得不行了,她先捏起两根大波浪薯条塞进嘴里,香香脆脆的口感,感觉还不错。
林子贤拿起一个汉堡递给她:“尝尝这个,安格斯牛肉堡,它家的招牌。”
说完,他自己也拿起一个汉堡咬了一口,牛肉的肉汁饱满,味道鲜美浓郁,配上芝士酱的咸香、生菜西红柿的清甜和黄油面包的酥软,确实挺好吃的。
他看李知恩吃得急,又把一杯奶昔送到她手边:
“慢点吃,吃快了容易长胖。”
李知恩咀嚼的动作一滞,伸腿踢了一脚这个讨厌的家伙,她拿奶昔顺顺嘴,反驳道:
“我才不胖呢,我这属于正常体重。”
她说着,还掐着腰,挺胸收腹,黑色A字裙把她的上身的曲线绷了出来。
“行,你最瘦了。把帽子戴好,注意点,别被人认出来了。”林子贤无奈道。
他让李知恩吃慢一点,是怕她以后又有什么“暴食症”之类的心理问题,但好在这个时间点,她还健康得很。
两人吃完,各自端着一碗冰淇淋,顺着公园的步行道往北闲逛,正值周日,树荫下长椅和草地上坐满了野营的人,气温怡人,微风徐徐,李知恩轻松愉悦。
她雀跃道:“我们下午去哪逛逛呀?”
“……能回去吗。”林子贤刚说完就被瞪了一眼,“好吧,我们去百老汇吧。”
“哼,”李知恩往前面快走两步,又想起什么,凑到林子贤身边,柔声说:“呀,我感觉,你是不是不习惯叫人名字啊?你都没叫过我IU呢。”
林子贤愣神,有些不好意思:“额,是不太习惯吧。”
高中时的经历让他的性格出了些问题,他自己觉得自己并不擅长与人交流,特别是面对刚认识的人,他可能连对方的名字都不太好意思喊。
他心里其实挺羡慕那种自来熟的人,对着谁都能喊一声“哥”或者“姐”,能调动气氛,在酒桌上还能侃侃而谈。
那像他,敬酒的话总是要绞尽脑汁才能想出来。
但好在他能力够强,前世在公司做的也都是些技术工作,应酬一般由别人负责,他只需要板着脸装模作样地应付几句就行。
“那……”李知恩的声音传来,林子贤回过神,发现自己的衣摆被一只小手轻轻拽着,“你可以喊我IU呀。”
林子贤看向她清澈的眼神,纠结了一下:“IU是艺名啊,要不我直接叫你,知恩?”
他在内心决定了,他这些性格上不好的习惯还是得改一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