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我们认识那会,我饭量大,别人都以为我是个怪物,只有你不嫌弃,还经常把吃的让给我。后来我才知道你自己都吃不饱。从那时起,我就认定你是我哥了,一辈子的哥。”
伏九朝一愣,心中涌过一阵暖流,果然兄弟才是永恒,女人只会影响拔剑的速度。
“说得对,我一辈子都是你哥,走,回家吃猪肉!”
“好嘞!”
“喂,你们俩干啥去?”
二人正准备踏上杀猪之旅时,身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孟虎肥肥的脸挤成一团,小声道:“快走快走。”
“站住!”
子离三两下赶上揪起孟虎的耳朵就开始质问:“我叫你没听见啊?”
“姑奶奶,快放开,疼……”
“让你长长记性!”
“为什么要躲着我,是不是家里又要杀猪?”
“子离姐,你也太聪明了吧!”
“是你太笨!”
孟虎并非不想带子离回家,而是他老爹老妈总是会乱点鸳鸯,把子离当儿媳妇供着,导致他的地位直线下降,连工具人都不如。
子离看了眼伏九朝,漫不经心道:“我刚才看到你的白月光了。”
“什么白月光?”
“装什么装,这么快就把校花给忘了?”
“忘了。”
“切!”
伏九朝喜欢林夕的事孟虎是知道的,但他对这位校花不感冒,太瘦屁股又小,不好生养,道:“朝哥,那个林夕有什么好的,都没有子离姐好看,不如子离姐给你当女朋友吧!”
“说什么呢!”子离敲了敲孟虎的脑袋,又悄然瞥了眼伏九朝,想看看他的反应。
结果这家伙直接摆了摆手:“算了,我还是喜欢有女人味一点的。”
“你说什么!”
伏九朝没等她动手就已经撒腿跑了,速度比兔子还快。
孟虎的家距离学校十公里,三人每次去都是步行,既能省钱又能锻炼身体,更主要的是可以一路玩。
打打闹闹到了半路,伏九朝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问道:“子离,你高中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自从昆山里的异类出现后,上大学的人变得越来越少,大多数高中毕业都会去参军,或者加入雇佣军,因为无论是在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猎杀异类都会得到丰厚的报酬。
不过做这些的基本都没有觉醒佑力,所以只能猎杀低级的异类。
“有几家雇佣军已经找了我,不出意外的话,我会选择其中一个,你呢?”
“暂时没有想过。”
“那不用想了,跟着我干吧!以后我会组建一支华夏最强雇佣军,到时候你就是我的一号打手!”
“你倒是志向远大。”
组建一支雇佣军可不容易,不光要得到政府的授权,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毕竟雇佣军靠的基本都是热武器,没钱可不行。
“不相信我?”
“信,当然信。虎子,你呢?”
孟虎认真思考了会道:“我要养一百头猪!”
“会不会太草率了点?”
“我脑子笨,来上学就是为了卖猪肉时会算账,除了杀猪我也干不了别的。”
“到时候你也可以来我的雇佣军帮忙。”
“不不不,子离姐,我就不去拖你后腿了。”
“就这么定了,一会我就跟你爸妈说,毕业后你跟着我。”
“啊……”
孟虎垂头丧气,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宁愿天天跟猪待在一起也不想跟子离待一起。
三人走着聊着,忽然几滴水珠从天而降,紧接着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刚才还晴的好好地,怎么就下雨了?”
“这就叫天有不测风云,跑吧!”
此时临近傍晚,天色昏暗,通往乡下的路本就荒凉僻静,突来的雨水又平添了几抹寒意。
空中的云越来越厚,雨越来越大,几人加快步伐赶路不再说话,只留下一连串踩水的声音,气氛不觉间变得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