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爹显灵了?
正在王岩不知所措的时候,那军户看着王广手中的巨兔诧异道:“好肥的兔子!小兄弟是徒手抓的?”
在得到王广的肯定后,军户赞道:“小兄弟好身手、好本事。饭,我就不吃了,我还有军务在身,我军中的奴婢、杂役皆是自愿投效,断无强迫之理。他日若想军中效力,小兄弟可来镇南军虎贲营找我赢钱,告辞!”
赢钱抱拳而走,王岩也在尬笑两声之后灰溜溜的离开。
王广心中也在庆幸,没想到这军户就这样果断离开。按常理来说古代兵如匪,军户过家不说剐层地皮,吃拿卡要总是免不了的。
王广已经有了刚到手的兔子,不翼而飞的心理准备了。
庆幸之余王广心中又开始痛恨!家贼难防,更何况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但……实在不好下手!
王岩作为祖父的小儿子,小的时候极受宠爱。曾在分家产的时候又哭又闹,占了大便宜。家中的祖宅和两处门市都分给了他,而他则天天游手好闲,把日子过得一塌糊涂。
把家产糟蹋得差不多了,这才觊觎上了王广家的三亩地。
可是如此……此人天天在镇上厮混,既不捕鱼、也不打猎,极难有下手的机会!
“若是日子过得比他稍好一点,他就会心生妒忌,给你使各种绊子。若是比他强大十倍、百倍,那他就只有跪舔的份!”
“先得强大起来!这是个神话世界,有其武道体系。只要成为武师,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小憩片刻,旭日东升
一大清早王广便早早起床,拎着兔子赶去酒肆中,共计卖的一百一十文巨款。
兔子肉是吃不饱的,吃兔子肉能饿死。但是架不住其好吃啊!更遑论在这个时代吃肉其实没有太多的选择。而再小的地方也有富户,也要满足一下口腹之欲。
镇南城食肆中曾流传着“穷人食兔,富人食鹿”这样的说法,而在镇南城中的穷人,放到南山镇中那妥妥是富人了。
小鹿越小越值钱,因为是要吃那口嫩肉。
兔子越老越值钱,因为是要吃那口嚼劲。
拿到一百一十文的王广激动得热泪盈眶,这点钱其实不算什么,猎弓、猎刀都买不到,甚至连山泽税都不够,但却让王广心中的大石落了地。
王广第一时间称了二斤五花,一袋粳米,剩下的钱只够淘换一把锈迹斑斑的短刀。
切肉、生火、炖肉、煮饭,然后再撒上一把佐料。
肥腻的五花滋滋冒油,但在此时吃起来却是异常的香甜。再配上一碗米饭,那简直快活似神仙。片刻之后,王广吃了个肚圆。
舒坦!
少年已经吃饱喝足,接下来就要去行侠仗义了!
在行侠仗义之前,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急须解决,那就是实力。
南山镇着实不大,镇上有两三个武馆。听说是镇南军中退役的老兵所设立,在镇子上开馆授徒,那里有成为武师的功法。
随即王广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的名字——刘仲!刘老二!
此人跟王广同在一村,约莫只比王广大两三岁。算是相熟,却也不是很熟。也算个泼皮,老是在哥哥嫂嫂家蹭饭,被赶出来之后在村口大骂,第二天还能厚着脸再去蹭饭的主儿。
之前王广也曾去他家借过粮,但是没有借。
不过这种事情王广丝毫不介意,穷苦地方,这种事情多了,谁家没有本难念的经。
他之前说什么来着?
要攒钱!去镇上的武馆拜师学艺!
此人平时游手好闲、消息灵通,去他那说不定还真能探出什么东西!
想到这里王广划拉了一下,将剩下的肉和饭装进油纸中,向李仲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