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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宋公明立志传 > 第7章逢林莫入的古训我给忘了!

第7章逢林莫入的古训我给忘了!

第一天,我那叫一个兴高采烈啊,比上中学的时候春游还高兴——当然这本来就比春游哈皮多了,头顶是蓝得好像一块蓝宝石的天空,脚下是绿得好像一块绿绒毯的草地,呼呼的小风吹过来不冷不热正合适,身边是十几条彪形大汉前呼后拥,闲时便较量些武艺,谈讲些江湖轶事,我虽然插不上话,但是当武侠小说听也是好的。除了没有青春靓丽的小女生聊天打屁之外,堪称完美。

第二天,我还是很高兴,不过蓝天绿草有些看腻了,而且草地里说不定就有什么动物便便之类的脏东西,我的皮靴已经中招了。

第三天,我开始脚疼了。想当年我在现代的时候,虽说买不起车也没奢侈到出门就打车的地步,可好歹有辆破自行车,什么时候走过这么远的路,这还是宋江老先生这双皮靴质量实在好,又轻又软又合脚,不然脚丫子早磨出血泡来了。现在我是多么怀念我那辆小破车啊,真是俩轱辘一转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的时候,我彻底怂了,两只脚肿得跟窝头一样,不敢沾地,一沾地好像有小刀在割脚心,疼得我呲牙咧嘴。可是除了我,大家都跟没事人一样,喽啰兵不用说,那打仗的时候都是要跟在马屁股后头跑的主儿,等闲三二十里路跑下来跟玩儿一样,武二兄弟当年浪荡江湖好几年,踏遍万水千山那也是著名驴友,最令我惭愧的就是孔氏兄弟这俩小地主,欢实得像两头精力充沛的驴驹子,怪了,地主不是都应该歪在坑上猛抽大烟枪腐败得像一坨发酵三个月的农家肥,贼眉鼠眼一边冲着佃户们淫笑一边说“那不成啊,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那孩儿他娘呢”?

要说还是武二粗中有细,见我实在坚持不下,便安排随行喽啰们把一辆独轮车上的酒分头挑起来,让我坐到车上去。不曾想这独轮车推起来是个本事,想坐也是个技术活,我侧着屁股坐在车架上怎么坐怎么心慌,总觉得要翻下来,再说这种坐法总让我想起农村里赶集的人推着半扇猪肉去卖的场景,那叫一个别扭。

这时候就看出地主阶级跟无产阶级的不同来了,孔氏兄弟那多会享受的人啊,吩咐几个喽啰把担子里搭帐篷用的家伙事拿出来改了一副抬杆,上面还搭了个小遮阳棚。我一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的,自己走不动就算了,还让人家抬着走,咱也没享受过这待遇啊,老觉着有点阶级压迫残酷剥削什么的。

结果我坐上去才发现,感情人家抬着我走速度都还快一点,这些跟马赛过跑的人果然不是等闲之辈。况且我这个身份,在他们心中都是精神领袖加崇拜对象啊,抬着我都是心甘情愿,于是我也就自甘堕落了,坐在抬杆上抿着小酒咬着肉干,爽啊!

那白水城距离我们大概两百多里地不到三百里,本来按好汉们的脚程,最多五天也就到了,但是因为前面有我这个拖累,走到第八天头上才走出了草原,按情报,离白水城大概还有三四十里,大约一天的路程。这两天我坐着抬杆,脚也差不多歇过来了,有时候也自己下来走一会,毕竟总坐着屁股也疼不是。

到中午的时候,我们在一片林子旁边歇脚吃饭,喽啰们砍柴生火,烤肉烫酒,不一会肉熟酒热,大伙围坐在火堆旁吃喝起来。

我吃了几片肉喝了一碗酒,感觉有些吃不下去。从我穿越过来开始,天天是大块肉大碗酒,一开始觉得好过瘾,这十几天下来确实有点审美疲劳,那烤肉火大得我脸上起了好几个青春痘。想当年我还是个美貌小正太的时候,在家看水浒就特别羡慕这些好汉们顿顿大鱼大肉,当时老娘就教育我说再好吃的东西连吃三天也受不了,她老人家果然是英明神武明见万里——真是佩服这些好汉哥们的肠胃,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呀,一天到晚酒肉穿肠过,咋没有一个得痔疮的呢?

我坐在树林边缘一颗枯倒了的大树上,心里不由自主想起了老娘包的三鲜馅水饺,那个香啊,想着想着口水就流下来了。

他大爷的,也不知道老子还回不回得去,这辈子还见不见得着老爹老娘,想到这里心里还真有点酸酸的不是滋味。

好在我这个人心还比较大,凡事不钻牛角尖。现在的情况是,我再怎么伤心也是回不去了,所以当务之急是扮演好宋江这个角色,至于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不妨等将来再操心吧。这么一想,我也就不再难过了。

就在这时,鼻中忽然闻到一股清爽的甜香,好像……像什么呢?像是草莓混合了橘子和苹果的香味。

回头一看,原来地上长着一种野果,大概是种浆果,枝干只有尺把高,果实比拇指指甲大一点,半青半红,甜香扑鼻。

我乐得鼻涕泡都出来了,真是想瞌睡就来枕头,想娘家人就来了小孩舅,我这正上火呢,就有天然维生素送上门来了,我都没多想,顺手就揪了一颗扔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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