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价格什么的,就肯定不清楚了。
KTV就在酒店旁,离得不远,众人饭后消食,散步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已经来到了预约好的KTV。
北电的学生平均水平还是不错的,唱起歌来不说人均麦霸也算是水平在线。
进了大包间,众人纷纷点歌,由于人数众多,一人点了一首,一个半小时就过去了。
还有些不喜欢唱歌的,吃点水果喝些饮料,打打牌,玩玩小游戏自得其乐。
一个小时后,在点歌台折腾好一会的刘茜茜嘟着嘴来到李南风身边坐下。
“怎么了这是?是没选到会唱的歌?”李南风凑近了说。
刘茜茜叹了口气,失落的凑在李南风耳边说:“我都找不到《夜的第七章》这首歌,明明那么好听的歌。”
李南风会意解释了一番:“这首歌十一月才刚发布,而且没做广告打榜什么的,前期只有一些书友才知道,不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后会流行起来的。”
“对了,你点了什么歌?”
“嘿嘿!待会你就知道了。”刘茜茜一脸神秘的样子。
李南风想到了一个可能,诧异的注视着刘茜茜。
一刻钟后,惊呼声传来:“卧草,死了都要爱,谁的歌?”
这时万众瞩目的刘茜茜登场了,气氛一下子就活跃起来了。
这还不够,刘茜茜居然把另一个麦递给了李南风。
莫名其妙拿到话筒的李南风瑟瑟发抖的憋出了一句:“好汉饶命。”
就此退回了话筒,刘茜茜一脸无所畏惧的唱了起来。(有兴趣的可以搜她唱的视频)
众人没想到的是,刘茜茜这个小奶音飙起高音来,居然意外的不错。
唱到高潮部分,众人纷纷起哄叫好,也就是这年头手机功能不行,要不然这会肯定录上了。
唱完一段的刘茜茜回头挑衅的看着李南风,想激他来一起唱。
她是知道李南风真实水平的,她说不出李南风水平有多好,反正吊打自己没问题。
要不然怎么是自己跟他学吊嗓子学唱歌技巧,而不是自己教他呢!
李南风对这个完全不感兴趣,刘茜茜想拉他一起唱,激他算是用错了方法了。
李南风不吃这一套。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眼看着再不走,就赶不上回校门了,众人只能不舍的离去。
这里离学校很近,走路十分钟不到的路程,也用不着打车。
李南风送着刘茜茜上了刘晓丽的车,这才和室友们赶回学校。
这个学期就这么恍恍荡荡的过去了,期间李南风还去了趟大使馆办理一些手续。
2003年的新年是2月1号,事情顺利的话,大概率是回不了国过新年了。
2003年1月20号,李南风三人登上了飞往美国的班机。
在来美国之前,也就是1月10号,李南风收到了《电锯惊魂》的原导演温子仁的电子邮件。
那会的他和自己的同学雷·沃纳尔挤在一个出租屋里,正穷困潦倒。
意外的看到了李南风《行尸走肉》,以及附加在后面的短篇故事《电锯惊魂》。
一时间灵感喷涌,只觉得这就应该是他们要拍出来的故事。
于是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李南风。
李南风本来是想自己直接拍完,再找公司发行的。
收到这个信息之后,还是和他们取得了联系。
在一番电话沟通后,李南风决定先让温子仁作为自己的副导演辅助拍摄,先期汇给了他十万美元作为前期筹备资金。
到了美国之后的李南风只需要加大投资,基本就可以开拍了。
李南风的版税2300万软妹币,只留了点零头在账户上。
扣掉先期汇款的十万美元,其它的都换成260万美元,转到了和刘晓丽一起成立的美国公司账户上。
公司名字就是刘茜茜的英文名,Crystal影业公司也是华娱老常客了,取名废的李南风表示这个就挺好。
在和温子仁会面后,查看了一番前期筹备无误后,便开始了《电锯惊魂》的后续加码制作。
在这边开始正式拍摄时,刘茜茜跟着李南风学习。
并会在其中客串出演一个角色,这个角色算是唯一没有被伤害到的幸运角色。
其实,这个角色也是用来调节观众的观影氛围的。
在这个恐怖片的世界里,刘茜茜的出现,算是唯一的一抹希望和亮点。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李南风就很好的考虑到了这点。
这样会有一个比较大的艺术化效果,在调动整体氛围时又能把立意拉高一些。
在李南风这边开始正式开工之后,刘晓丽去找Emerson Bixby寻求《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的电影改编版权。
这个故事是Jerome Bixby最后的作品,他于1998年4月在临去世之前将其完成。
他将这部最后的剧本留给了他的儿子、编剧Emerson Bixby。
而此刻的贝斯拜(Emerson Bixby)还远远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源将这个剧本拍摄出来。
原时空直到2007年才将这个剧本拍摄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