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叫……陈立新。”李子晴打开仔细看了一眼,里面有电子合同,合同上面有对方电子签的名字。
“这名字,怎的如此熟悉。”文小妮捏着下巴想了起来,说话都夹不住,开始冒出自己的腔调了。
“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是在哪提到过。”向兰也想了一下。
“喵呜。”不就是那个电视剧的导演的名字嘛,这都记不住?
多多鄙视了一下几个人,然后继续自顾自的吃着东西,味道还不错。
多多的话是对着李子晴说的,多多也不会跟别人说话,它说的话别人也听不懂,所以李子晴顿时就想起了陈立新是谁。
主要是吧,之前看文件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看电视剧的名字,谁也没去主要看导演的名字啊,顶多是稍微扫了一眼,也没特意去关注。
平时看影视剧也是,除非那个导演特别有名,不然还真不太注意导演是谁来着。
李子晴赶紧翻出了之前文小妮给她的文件,在手机里有电子版的,里面还真就写了影视剧的导演叫陈立新……
“你们看,是那个,是那个单怡玲准备要合作的电视剧的导演。”李子晴把手机递了过去,文小妮和向兰凑在一起看了一眼。
“那这就是……成了?”向兰眨了眨眼:“这就是成了吧,这个导演选择了子晴你的对吧!”
“大概率是。”文小妮也欣喜的点了点头:“等我回去打听打听去。”
“你之前的资料里面不就说他们剧组没有多少预算了嘛,买下来子晴的歌虽然还剩一些钱,但是怎么算应该都不太够再买一首了。”向兰算了一下说道:“总不能,单怡玲就直接降价卖了吧,关键人家就差一首主题曲,降价卖恐怕也只能是一些不重要的地方做插曲了。”
“嘿嘿,吃饭吃饭。”李子晴心情很舒畅。
你看嘛,有些时候并不需要什么事情都非得去踹人家两脚,掌握了情报之后,只要在正确的时间做出正确的事情,就能引导事情走上自己想要的结果。
这首歌十分贴合那个电视剧,又恰逢那个电视剧在找主题曲,又恰逢没多少预算了而这边的价格很低,这首歌出现的相当及时,被他们买走也是一个有可能的事情。
毕竟之前资料里面也显示他们目前已经拍摄完毕,剧组就在他们所在的城市剪辑。
那肯定也被自己推荐过致你那首歌的,再加上现在的热点,多少应该也在关注着自己……
不过也挺险的,李子晴确实没想到现在自己的歌曲的版权能这么火,也确实没想到审核能那么快,这刚发出去没几分钟就被抢走了,一般来说版权这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卖出去的,这次算是天时地利人和凑巧了。
这陈立新也挺长精神头儿的嘛。
孺子可教也!
开森!真开森!
不但是得到了小钱钱,还出了口气。
当然了,要是真的被别的剧组抢走了也没什么,再发呗,只要对方还没有跟单怡玲签合同,她这边总有可能截胡。
哼哼,让你阴阳我,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