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廖秀章第一次坐船,很是稀奇 想象其他孩子那样去甲板上玩 但是他还是不放心余青,所以就一边紧紧的搂着余青的胳膊 像个粘人精一样的粘着她,一边又眼巴巴的瞧着窗外。
余青倒不是不想去外面,就是她的容貌也太…… 除非有必要 她不想抛头露面。
喜鹊是个机灵的孩子,见这场景 哪里有不明白的 她可是听她娘说过好几次 像夫人这样的容貌,实在是容易叫人觊觎 道 “夫人 以前常有劫匪来我们村子,后来叫廖校尉给赶跑了,但是那之前许多女子生怕被掠走,平日里都会往脸上涂一层锅灰。”
余青一听也是个办法,叫喜鹊去厨房弄了一些回来,自己又换上早就准备的农妇的衣衫 解下头上的饰品 挽了一个圆鬓。
就是这般 还是能看出美人痞子的五官,但总是比之前要好多。
余青就这样带着廖秀章出了舱门。
因着是秋季,江风格外大,船只乘风破浪的在江面的行驶,有种气吞山河的气势,廖秀章看着眼睛都不够用了,两个人静静的站着,感受着这壮丽的景致。
回去的时候,廖秀章目光闪闪,道,“娘,以后我要打造很多很多船,比这个还要高,还要大!”
余青想起来,廖秀章后世战记中,最为出名的一场战役就是海战,忍不住想着,就算是她的出现,让历史的轨迹发生了变化,因为史记中记载的是,廖秀章杀了和尚之后,一直在讨饭生活,后来迫于生活成了土匪,在一次廖世善剿匪的时候,两个人因着容貌的相似,一下子就相认了,再去找余青核对,这才确认是自己的亲骨肉。
可是那时候廖秀章已经一个小小的匪首,手上人命无数,更是杀过当地的父母官,是朝廷的通缉犯。
廖世善原本不想造反,但是为了维护亲儿,想要保住廖秀章的性命,无奈倒戈了。
这一世,余青提前找到了孩子,并且让他和父亲团聚。但是这孩子的喜好,还是在按照原来的轨道发生,那是不是说……廖世善也会英年早逝?
想起临别之前廖世善温暖的笑容来,余青只觉得心中沉甸甸的。
吃吃喝喝玩玩,每逢停靠岸边,也会去逛一逛,一路看来也是觉得有些难受,朝廷不稳,最为困苦的都是百姓,时常看到岸边衣衫褴褛的人,后头插着稻草,有那半大的孩子,只要几碗米就能换走。
喜鹊虽然过得困苦,但是父母双全,至少没挨过饿,也没想过有人过这种日子,每次看到这种场景,都忍不住生出同情的心来。
可是廖秀章就不是,无论旁人露出多么可怜的样子,都是一副视若无睹的神态,余青颇为头疼,主要是怕廖秀章还和前世一般残暴成性。
很快就到了湖州,等着下船的时候,廖秀章居然还交到了几个好朋友,其中有一对兄妹和廖秀章最为要好。
姐姐叫陈春泥,弟弟陈旺年,一家子在茂林城过不下去了,居家去投靠湖州的亲戚。
“秀章哥哥,你以后能来看我们吗?”陈春泥长的白净可爱,娇声问道。
陈旺年也很不舍,道,“秀章哥哥,你给我的绿豆糕很好吃,那个酥香的葱油饼也格外有嚼劲儿,还有核桃也特别香…… 哇,秀章哥哥,我舍得你。”说着说着居然哭了起来。
余青听的哭笑不得,一旁陈春妮的父母却都露出尴尬的神色,陈大牛拎起自家儿子,道,“吃吃,整天就知道吃,竟给你爹丢脸。”
陈母不好意思的说道,“廖夫人,我家亲戚就住在淮芳河上,你去问下陈家就能找到了。”
等着分开,余青上了马车,就问廖秀章,“你要是不舍的,咱们回去之前就去拜访下?你也跟他们道个别。”
廖秀章靠在余青的怀里,头也不抬的说道,“整天叽叽喳喳的,很烦,我只要娘就够了。”
余青,“……”
刘忠庆之前早就找好了卖家,过来验下货,直接拖运过去就行。
晚上在客栈歇了一天,第二天就去提货,湖州的棉花虽然不及南疆,但也是上品,因着认识,价钱也十分公道,等着买好了棉花,余青又去买了尺头,湖州不仅产棉花,还盛产布料,那有名的湖绸就是出自于这里。
余青选了比较结实耐用的棉绒布,也买了不少,这下子兜里的钱就去了七七八八,只剩下不到六百两银子,等着提完货,就直接去了江边。
刘义坚和王狗蛋就在船上监运,一同上了船,余青和其他人则是坐着客船回去。
“妹妹,你要小心,这几日办了事儿就尽快回去。”刘义坚平日里嘻嘻哈哈的,但是一旦遇到正事儿,就十分的严谨,这会儿板着脸,倒是挺像模像样的。
余青含笑点头,送走了他们。
要说余青来湖州除了买棉花,当然还是为了鼠疫的药,茂林城毕竟是不大,不像是湖州这边四通八达,是历来经商的要地,要什么有什么。
只不过余青问了很多家,都没有药,有的人听都没听过,有的人则是拿了普通的方子来糊弄余青。
如此余青在湖州多呆了几天,不过廖秀章和喜鹊都很开心,他们住的客栈就在闹市,早上起床就能听到沿街卖鲜肉小混沌的声音,又或者豆花,水煎包。
喜鹊总是起的很早,伶俐的去买来早饭。
等着天亮开了集市,各种小贩沿街摆摊,余青就会带着孩子们去逛,喜鹊喜欢那些首饰,而廖秀章则是喜欢书籍和木头雕刻的木刀之类的。
不过几天,房间里就放了一兜子的东西了。
就在余青以为就这般无功而返的时候,卖了棉花给他们的老板带来好消息,说打听到有一家有鼠瘟的药。
一大早,余青就带着孩子们去吃早饭,今日特意去了湖州有名的粥铺,想着带孩子们见识一番。
点了最有名的鲍鱼粥,结果廖秀章居然很不给面子的只吃了一口。
“爹爹做的好吃。”廖秀章淡淡的说着,余青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是孩子想爹了,忍不住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说道,“明天就回去了。”
他们已经耽误了四天,今日要是没有所获,也就这样了,回去在想法办法。
廖秀章依恋的把头埋在余青的怀里,撒娇的蹭了蹭,余青心软的不行,觉得这孩子真是越来越粘着她了。
余青胃口不大,几个孩子也有限,唯独宋志武,是个大胃王,余青给他点了十几碗粥才算是吃饱了。
宋志武不是个话多的,平日里沉默寡言,要不是每次吃饭,吃这么多,几乎没有存在感。
等着喝了粥,余青又点了店里的甜味糕点,说是特质的豌豆黄。
店小二见余青这一桌吃了这许多,高兴的不行,伺候的非常周到,道,“已经下单了,但是早上蒸好的都已经卖光了,正在重新做,马上就好了。”又道,“我们家的豌豆黄,不是我说,就是京城里的贵人也都要尝尝的。”
余青给小二塞了几个铜板,道,“小哥,我们赶时间。”
店小二高兴的不行,觉得这客人真大气,笑着说道,“您放心,头一份肯定是您的。”等着离开余青这一桌,到了前面忽然停了下来。
“我说小哥,你这从我们铺子天没亮开店,坐到现在,东西都吃完了,怎么还不走?”店小二很是不客气的说道。
余青看背影,应该是个有点胖的年轻男子,声音也细声细气的,道,“那……再给我来一份豌豆黄。”
店小二也是没脾气了,道,“还没撑着?得,我这就去给你下单。”
余青感觉到有人在拽自己,低下头,是廖秀章,他眉头轻轻皱起,道,“娘,那个人身上有血。”
“?”余青一惊,仔细去看,那人坐的很敦实,但是偶尔扭动的时候,隐隐约约看到臀部的部位有猩红色的血痕,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
这时候那微胖的男子正好转过头来,和余青打了个照面,脸圆滚滚的,连带着一双不大的眼睛也看起来很小。
可是就是这么一双眼睛,余青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应该是说眼小聚光?非常的有精气神。
这让余青觉得颇为神奇。
“娘,他病了吗?”
余青想起刚才那男子细声细气的声音,又去看她平平的喉结,这会儿已经是肯定了,这就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姐。
“没事,娘去帮下她,你乖乖在这里坐好。”
廖秀章乖巧的点头。
余青去拿了自己披风,因着这时节早晚温差大,她只要出门都会带个披风,她走到那女子跟前,说道,“这位先生,这是您落下的披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