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你是掌握魔法的,但你的魔力与使用的魔法并不匹配。所以,你还不是一名真正的魔法使。我要做的,就是帮你扫除障碍避开弯路。”塔尔斯说。
“魔力只有很少一部分才会使用,但其实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魔力,与生命力交织在一起,流淌在我们的身体当中。各个种族运用魔法的方式都不一样,这个被称为魔法脉。”
“根据自己的魔法脉,用最高效的魔法式施展魔法,这才可以被真正称之为魔法使。你怎么看都是人类,使用精灵和草木族的魔法还是会有些别扭吧?”
“别扭么……”凌歌轻皱起了眉,“好像并没有吧?”
塔尔斯不以为意,“我从头带你捋一遍魔法入门好了,等你优化了魔法式,没准你就能感受到区别了。”
边说着,塔尔斯的戒指上已经亮起了魔法阵的光芒,塔尔斯不忘记跟凌歌炫耀,“这块紫色的宝石上铭刻了空间系的魔法,里面开辟出了很大的辟成空间,重要东西都放在里面。”
塔尔斯取出一个古朴的羊皮卷轴,解开绳子摊开在桌面上。卷轴上是一个魔法阵。塔尔斯同时摸出一个精致的小匕首,扔给凌歌。
“滴几滴血在魔法阵上。轻一点儿,这匕首很锋利的。”
凌歌照做,两三滴血挤到羊皮面的中央。神奇的是,血滴像是被滴进了水面上,很快就四散开,消失不见了。同时,卷轴上的魔法阵也亮了起来。
“这是个可以测元素亲和力的魔法,魔法式很容易的,我教你。反正出结果还得一会儿时间。”
但是凌歌没有学完这个简单魔法的魔法式,因为那个羊皮卷轴在发出一阵巨大的亮光之后,燃烧起来了。
“这是正常反应么?”凌歌指着那团火问,“是不是显示我对火元素比较亲和?然后根据火焰大小判断亲和程度到底有多高?”
塔尔斯的脸色不太好看。他严肃地盯着那团火焰烧完,随后不信邪地又从戒指里掏出一块不规则的、拳头大小的水晶。
“再滴血。”塔尔斯说。
凌歌照做。那块水晶也像刚刚的羊皮卷轴一样发出剧烈的闪光……然后又碎掉了。
“要不算了。”凌歌说。
塔尔斯没说话,他的脸黑的像炭一样。他犹豫又犹豫,终于又从戒指里掏出一柄权杖。
权杖通体是璀璨的银色,权杖顶端镶嵌有数不清的宝石,颜色各异,那些宝石里面充盈着各类元素,其浓度哪怕只是看一眼都能感受得到。
塔尔斯把权杖递到凌歌手里,“滴血,把魔力灌进去。”
凌歌还是照做。“第三刀了。”他幽幽地想。
塔尔斯介绍了一下这个权杖的地位:除非元素之子亲自来测,否则这个权杖就绝对不会出现任何一点儿问题。
这次权杖真的没有再碎。但是把屋子照的像白天一样亮。各色的宝石一个接一个点亮便再不黯淡。其中那颗代表木元素的宝石,更是璀璨地像太阳一样。
测试的结果有点匪夷所思:风元素、雷元素、火元素……各个自然元素的亲和力都比教科书版本的天才的数值还要高几倍,土元素,水元素,光元素的亲和力逐级升高,其中木元素的亲和力高的离谱,是塔尔斯生平仅见。
塔尔斯扭曲的表情终于平淡下来,他双眼直视凌歌,认真地说,“你绝对不是人类。”
凌歌没听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想刻在器物上的魔法是不是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失效,一定是这样的,不然,塔尔斯怎么会说出那么句离谱的话?
塔尔斯把权杖收了回去。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凌歌以为他是不是会睁着眼睡觉……终于塔尔斯像是想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露出了惊恐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