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或许这就是现实吧。
这世界就是这样运转的,不是吗?
而且,事情经过他大致了解过了。
那个脸颊高高肿起,手上腿上全是淤青的小女孩,他昨晚在局里见过。
相依为命的妹妹被那样欺负……嘛,只要血管里流动着的血还是热的,都会做出跟那个年轻人一样的选择吧。
……
犬丸佑辅以为,那两名带着保镖的少女会介入。
但事实上,浅羽清志并没有让竹月和子插手这件事。
拿漫画作抵押,向她借钱,请她帮忙介绍一名厉害的律师,这两件事,他可以开口。
一来,双方虽然认识没几天,但现在是合作关系,算是商业伙伴。
二来,抵押贷款、举手之劳,不算什么过分的请求。
要知道,他原本准备拿出来作抵押的漫画,在前世的岛国,单行本销量一卷破百万,动画播出前,没有动画加成,漫画卷均销量就达到了近两百万,就俩字——离谱!
拿这样一部作品作抵押,向合作伙伴借一笔钱,这请求不过分。
但,请她疏通关系,到警局捞人,甚至帮忙消案,这些事浅羽清志是不愿开口的。
哪怕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愿意请人帮忙,不愿意求人帮忙。
就好比之前在iket上,好不容易遇到个愿意看他稿件的人,可察觉到对方眼中不加掩饰的轻蔑和傲慢后,他立刻收回了手。
浅羽清志这人其实非常骄傲。
只不过他的骄傲很内敛,不像南木智夫那样流露在外。
这次的案件,他准备自己解决。
他的打算很简单——打官司!
打官司是一件非常耗时的事,只要肯花钱,拖上个三五年不是问题。
至于三五年后……打架斗殴而已,又不是杀人放火,倘若三五年后,他还解决不了这件事,那他这个穿越者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要知道,这可是一个为了利益,能把核废水往大海里排放的国家啊!
浅羽清志看似冲动,其实想得非常清楚。
他只需要一笔钱,一名厉害的律师,帮他把官司先拖着就行。
给他点时间,他有的是办法解决这件事。
可进了局子后跟律师一交流,他发现——啥?!岛国公民无权提起刑事诉讼?!
在华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
可好家伙!
在岛国不行的么?!
检察院垄断了刑事起诉权?!
浅羽清志不准备跟原主的那对伯父伯母和解,而他揍人这件事呢,又证据确凿,所以,当他以前世华夏的司法程序代入时,觉得一场刑事官司在所难免。
但现在看来,未必。
按照竹月和子介绍给他的那名叫作安江茂典的律师的说法,只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责任这块基本就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