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奎骑车疾如旋风般逼近。
“爱国哥,我下午盯紧了刘长义,这家伙把钱挥霍一空,连家里的大摆钟都搬了出来,拿到信任商店折现,现在正和人在正阳门的小酒馆畅饮呢。”
“我想,他们酒足饭饱应该就会玩起骰子什么的了。”
“来,你先回旅馆换身干净衣服,咱们这就收拾掉刘长义。”
等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才抓到这样一个时机,怎会轻易错过?
李爱国跨上自行车,直奔王大奎住处而去。
王大奎那里能有啥好衣裳?那唯一一件旧中山装都已经磨损发白,一上身立刻成了落魄样儿。
“这样不行,来,换这套。”王大奎说着拿出一套簇新的白衬衫、米黄裤子及擦得光亮的皮鞋。
嗯...这套衣裳简直焕然一新。
利索地把这几件衣物穿戴整齐,这家伙瞬间焕然变身了。
李爱国换上王大奎那件工布裤,配上棕麻色衬衣,略微有点小,行动间有点儿碍手碍脚。
不过无妨。
今天的焦点人物还是王大奎。
这小子配上这身行头,再配上他淳朴的模样,简直是任宰的老羊。
李爱国上下打量了眼前丰神满满的王大奎,满意地点点头。
他递给王大奎两张五元钞票,又把手里的打火机递过去。
“把这些钱装进口袋,打火机留着一会儿给他们惊喜吧。”
王大奎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场面,虽然推辞说钱就不必拿了:“刘长义那 我也看他不爽。”
在当今的新社会里,居然还有敢凌虐童养媳的人,这种恶劣之徒即使千刀万剐也是罪有应得。
“这些只是小事,你就拿着吧。”
李爱国如今对此并不放在心上。
为了防备刘长义逃走,他们连忙带上他离开了那座大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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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骑行犹如飞驰闪电,径直驶向位于正阳门外边的小酒馆。
此处属于京城繁华之地,
街头熙熙攘攘,自行车的铃声交织不断,吉普车不时冒烟驶过,形成一道独特的城市风景线。
看到他们走近,一直在小酒馆门口监视的小张二炮和小黑蛋快步迎了上来。
张二炮擦了擦鼻涕,轻声向李爱国和大奎禀报道:“爱国哥、大奎哥,刘长义在里面,坐在窗户边,两个人正在饮酒聊天。”
顺着张二炮的眼神望去,李爱国隔着窗户看见刘长义正在与一位年轻人轻松交谈。
那位年轻人长得相当有特点,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却很削薄,理论上具备正常的五官。然而,这些组合在一起,总觉得带有一种野性的韵味。
这个年轻人似曾相识。
李爱国皱眉沉吟片刻,突然一拍大腿醒悟:“这家伙不就是鼎鼎大名的小飞侠吗!不过现实中这家伙比小说中的稍微年轻了几岁。”
虽带着几分青涩,但凶狠的眼神已刻在他眉宇间。
王大奎行走江湖多年,一眼就认出小飞侠。“爱国哥,这人在新街口一带可叫作佛爷,专与大院的孩子为难,常常带枪在身,出手极狠。刘长义招待他,肯定没好事。”
“咱们走,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李爱国悄无声息地靠近,凑近窗边的玻璃缝隙处。一股冷冽的声音从缝隙中溜了出来。
酒吧内的醇厚酒香飘散开来,富有的顾客点了一份花生,一份陈年佳酿,悠哉享用;而贫穷些的则只能以一把生锈的铁钉配酒,每饮一口,便将铁钉含在口中,品味其独特风味,也是快乐自在。
馆内的喧闹和咒骂充满了生活的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