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行过的飞云山的马车,提着肉的云筝,迷茫的站了一会儿,别说人家还真是不一样,普通的一辆车只是多了一些桂花做雕饰,竟令人们都知其来处,飞云山这是有多受欢迎。他们是浩尘王室的血统,可是却生活在北彦之郊千年山脉中,那里分明是个四不管的地方。虽说现在是四城鼎立,可是飞云山的势力独成一脉,也是不可估量的。难怪被人担心着,惦记着,那位瑜君可不就是一个。刚才透过车窗虽然看见李絮一如继往的俊逸,但面色却不佳,眉头间略显一丝病容,看来他的伤没有大好。想起当日,他与瑜君交手受伤,她曾探过他的脉象,虽然并无大碍,但那脉象却有一点奇怪。云筝这样想着,直到那渐渐远去的马车行了一段,大概是在仙客一品楼的门前停了下来……她才如梦初醒般,自言自语道:看来有人说中了,一品楼果然留了位置给他们。看着还在讨论的几个闲人,说什么,……佳遇……令人思慕……少年才俊之类的话,多是夸赞李絮如何如何好的,期间女子也有几个。云筝摇了摇头,向自家的药庄走去,都是在这一条街上,走不多时,就到了云家药庄,牌匾还是一尘不染,大门敞开着,能看见宽阔的院亭间,还有三三两两来看病抓药的人在院子里排队。
几个排队的人中竟然有两个外乡人,这两个人穿着布衣,打扮看起来就是寻常的杂役,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哪位前来比武的家主所随身带着的下人。云筝驻足看了一会儿,先前有一段时间,看病的人很少光顾云家药庄,反而都去了鲍家的药庄。想云家百年的行医经验,到云之遥他们这一辈也不知道是第几代传人,就是如今药庄的主事周叔也是从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深受祖父的教导的。鲍春芽这个人真是哪里有利,哪里就想插一脚,开了药庄,免费义诊了一年多了,把其他人家的药庄可都挤兑得不行。想到这,云筝冷冷一笑,如果他好心能够总是免费义诊,那么咱们少挣一些,也乐得高兴,可是,云筝脸上的笑容转瞬即逝,不到一年,他们的药不知医治好了几位病人,但是出事故的时候却较多,比如鲍家药庄开的药将东街李家姑娘药得三天起不了身,还有就是令西街王家的儿子高烧不退抽了好几次……现如今,这个药开得能不能对症先不说,单说开药的剂量他们就掌握不好,再怎么免费,人们也不敢去了。
云筝看着周叔亲自坐诊,很细心的给病人看病,收取的银子也不多,她点了点头。转身去了院东角的熬药小间,只见药炉上有三个青色的陶瓷药罐正咕嘟嘟的冒着白烟,药炉旁蹲着一个清瘦的少年,圆圆的脑袋端得很正,从发髻上垂下的两段青色带子在端端正正的脑后肩下时不时的飘动着,他青色的长衫除了显示出他的宽肩窄腰,还令人感到一丝清新之意,犹如这烟气缭绕的药房中多了一片新绿的竹叶,“咦!你是新来的?”光看背影,云筝觉得陌生,这个伙计倒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这少年听到声音转过头来,一双狭长的凤眼自下而上看向了云筝。云筝见他生得很俊,歪着头看了他半天,这少年十七八岁,眼睛生的好看,眼稍微挑,眼仁清亮,看着有点像一个人。
这少年见身后多了一个女子,穿着蓝色碎花裙子,头发简单的挽起来,垂下了几条编的不太规整的小辫稀疏垂在肩下,一双眼正好奇的观望着他,她的右手提着一条肉,左手掐着腰,像是走了不近的路有些累,她呆看了他半天,才眨了一下眼睛,忽然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顿时使这么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多了几分秀美,她属于是那种一笑起来很可爱的女孩子。他冷眼看着她,却有些怀疑她是为何要笑。只听她道:“今日可真是有眼福。”说着走去柜子那边。
深色木柜与云筝的个头一般高,她打开柜子门,从最上面的一格,端出了那瓶药酒,一手托着酒瓶,走过来道:“你的眼睛很……”她是想说好看,但是这个,前两年从自己的嘴里说出去不会有什么,现在这个年纪要是再口无遮拦的夸奖别的男子好看,那便显得有些轻浮了。“你的眼睛长得好像我的一个朋友。”
少年见她眼中含笑,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来,又见她很熟悉这里的样子,起身道:“你……可是大小姐?”
他蹲着还好些,这么一站起来,顿时比云筝高了半个头,她便只得抑着头来看他。嘴角带笑,道:“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立刻更加拘谨起来,他向后退了一步,长长的向云筝行了一礼。道:“在下白辛,大小姐可还记得,前些时候在街西的桥下救下了一个奄奄一息的人?”
云筝的眼睛越睁越大,道:“是你?”
少年道:“对。救命之恩必当涌泉相报。日后大小姐要是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云筝道:“这没什么,你不要记挂在心上。”
白辛道:“我听周叔说,是大小姐在街西的桥下把我背回来的……”他看云筝的个子在女孩子中虽然长得不矮,但和自己比起来,要比自己矮了半个头,而且她又比较瘦,道:“路途也不远,一定累坏了。”于是他很感激的望着她。
云筝笑道:“也没有,周叔没有告诉你,我是练过一些武功的,虽然功夫不是很好,但力气却练出来了,别说把你背回来,就算紧接着再背回去,也不会慢一点,腿也不会抖一下。”
白辛被她这么一说,皱了一下眉,嘴角虽带着一丝笑,却有几分牵强。道:“多谢大小姐的救命之恩。”
云筝又是一笑,道:“你不用客气,我只是路过,试问,有谁见了那种事,会不管?”
他望着她的笑眼,道:“那时是什么场景?”他早听说,自己是大小姐救回来的,至于如何救的,却不是很详细,只是说大小姐深夜从外面背回来一个人,扔在了药庄,周叔医治了过来。事后他又问其他的伙计,他们只知道,大小姐是在街西的桥下面把他背回来的。
云筝道:“这……”她其实是想回家去,还要让那个只知道省钱的买菜丫头赶快把肉送到厨房去,晚饭给父亲倒酒的时候,自己也能趁机喝上一杯这等好酒,那是何等美事。但转念想想,那夜遇到的那个人也许与这白辛有未解之仇,日后要是再找上他,那他便不一定这么幸运了。还是应该叮嘱一下吧。
她走到一旁,坐下来,将肉和酒放到桌上,双手按了按手指的骨节,发出轻微的“咔咔”声。见白辛弯腰将其中的一个药罐从炉上取了下来,关了炉眼,这才转身走过来,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茶水递到云筝的手上,云筝接过来,正好口渴,喝了一口,发现是热的,她一笑,一干而尽。道:“你该不会是为了报恩,非要留下来做一段时间伙计的吧?这你倒是大可不必的,知道吗?”
白辛见她眼睛瞪得溜圆,说教似的看着他。他不觉笑了笑,道:“不是,我……我是想留下来学一些手艺。”
云筝道:“那你可曾回家?”
白辛道:“每日都回。”
云筝道:“这么说,你家就是浩尘的,而且在这附近?”
白辛点了点头。
云筝见他举手投足很文雅,像是出自书香门第的公子,道:“你家里是做什么的?”
他道:“家父是朝中官员,我……还在读书,准备考取功名。”
云筝点了点头,心想那便不错了。道:“嗯,白公子你很有志向,向来朝中官员家的孩子考上功名的大有人在,因为书香门第,从小耳熏目染,脑子里总要比别的人多一些墨水。”
白辛听她这么说,好像有些道理,像是鼓励,便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