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两者结合,诞生出的龙人直接成了当时全大陆血统与权能最高贵的一群贵族。
这样的贵族群体与亚瑟建立的神圣狮心帝国那群最顶尖的贵族一样,热衷于血脉论。
不过,与狮心帝国注重血统的纯净不同,由贵族们带起的血统风气是:威里拉根人重视一切强大血脉,热衷于和各个种族通婚;或者干脆化身劫掠者掳走其他种族,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诞下更加强大的下一代。
不过,这样种族大融合大多时候也不见得是好事。
血脉过于驳杂的话,双方直接无法诞生后代,甚至后代直接返祖,成为彻彻底底的野兽、妖兽。
经过长期的种族融合大实验,威里拉根人终于意识到,种族融合的希望在于人族,也就是人类、精灵、矮人、野蛮人之类。
智力,是这个有着畸形血统论思想的国家永远的痛。
过度的杂交使他们的后代智力越来越低,直到他们从总结中得出,人类或者精灵能大大改善后代的智力水平,也极少产生返祖兽化。
像布莱克领这样的人类的边境之地,自然而然的在历史的演变中成为威里拉根这样的大国后花园,劫掠原住民,然后又将并不成功的后代再放逐过来这样的事对他们而言在正常不过了,而这也是硬鳞帮的雏形。
利威尔想要获得有鳞类流民的好感,力量与食物是获得认同的两大法门。
因此,利威尔决定以当地一位聪明的半蛇人为向导,去猎杀一头为祸贫民窟的巨熊。
利威尔这几天都在两大流民区转悠,他并没有觉得皮毛类的亚人会比有鳞类的亚人更加聪明。或者说除却个别的特别的计较机灵,皮毛与鳞片与100%血统的人类,都处在一个正常的智力水平。
这可是系统认证过的。
于是在寻找巨熊巢穴的途中,利威尔问了领路蛇人这样一个问题:“史塔克,我觉得你在贫民窟当中也算个聪明人,你觉得带毛的真的会比带鳞的聪明吗?”
“哦,领主老爷,假如从小和一群野兽生活,最聪明的精灵也只会龇牙,相反,和人生活的一条狗都懂贵族礼仪哩。”
“哈哈哈哈,可是狗可不会像贵族那样使用刀叉切牛排。”
“这只是一个比喻,领主老爷。人和畜生的确有分别,但是亚人和纯种人在智力上的区别不大,带鳞的和带毛的更是如此,这点我可以用良心担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不同的环境造就不同的人……等等!”
半蛇人史塔克吐了吐自己分叉的蛇信子——它的人类血统只有25%,样子更偏向于纯种蛇人。他对一般的声音并不敏感,但是对震动极为敏感。
明显远处传来一声震动。
但是,震动的方向却是领地内。
“这次帮派之间是不是搞过头了?”史塔克属实是干着太监的活,操着皇帝的心了。
利威尔三人见它指着的地方是领地内部,相互对视,然后轮流用单筒望远镜看了一眼……
果然是塞卡瑞芙。
森之贤者的威风场面令利威尔心中无限感慨,对一路上史塔克描述的强大巨熊甚至生出一丝向往。
利威尔心头热血澎湃,渴望战斗。
“艾露娜、芭莎卡,到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