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麻木了,如果迷失了;如果心很沉很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人释怀。偶尔一次狂醉、狂发,原来男人不会哭,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会爱上酒的滋味,那种瓢悠悠地忘记,瓢忽忽的放弃。
在醉里不真实、不清醒,也如意。男人为什会爱上酒?男人喜欢半醉半醒的感觉,因为似梦里一般,可以半信半疑,这就是男人的个性.
林歌林记两个打小一起长的的朋友,在这个庆功会上狂喝,狂饮,醉的一踏糊涂各自趴在桌上壕言狂语的讲起曾经年少的往事。打小的某天起,他们一起光着屁股下河洗澡,炎热的下午上山取鸟,春夏秋冬行影不离的上学放学打架。那些年少的往事的日子的风景,此时历历在目感怀万千;激起无数的回味在心底。
回首往事如梦,那些不羁的年少转一望心有余悸。想当年年少一起泡妞、一起打架,一起考大学。那些点点滴滴的岁月,从此就画做一个梦迹了。两个人在酒醉中竟是旁若无人口沫尽飞,口若悬河,论得津津有味、忘情自我。
林记用手倒了下额上的发,烂醉的微笑,眼睛半睁地通红:“林歌哥,今天很高兴,咱们两又一起醉了,这样的日子已记不清多少次,今生有你足够”
林歌微微的眯着眼“哪里话,好兄弟一条裤子要穿到烂不是你说的吗?我们要把这条裤子穿到老吧”
林记打了个隔呵呵笑着“说的好,还记得吗?高中的时候,你老爸开的书店,我们常到那去玩。你小子老看那些功夫书,我还笑你。没想到有一天我被几个痞子碥,你小子一拳一一脚的;我都没看清,那几个公鸡仔就被你搞定,真有你的,后来我们都考上大学,我学广告,你学音乐。毕业后,一起打拼,搞了这个公司,不容易啊!只是你老爸那小子不够意思带着女人就跑了”
林歌一听到林记讲起老爸酒醉竟然变酒疯,他火了“别提那王八蛋,我一点看不不起那不负责认的男人”
林记澳了一声“对不起”说完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林歌酒醉往事在心里迷迷糊糊地割他的心,他很难过想出去洗把脸。就恍悠的走出去,在走道里,想着爸爸无情的抛弃自己和妈妈,这些年的艰苦让他恨死了爸爸,往事不勘回首;令这个温柔的男子热泪满眶,跌跌撞撞的走着。
前面这时走来一个高大而猛肥脸邪眼的男人,男人走路的姿势看来不是什么好人来的,嘴角歪的恨他娘快点死一样。后面跟着四,五个都狗不拉屎还撇条腿的样态。
林歌左跌右撞的刚好撞到那男人怀里,还没来不及说对起就挨了他重重的一拳。
那男人拍了拍衣服“他妈的不长眼睛,给我打”
这一拳把林歌打醒了,原来来者不善,五个人围过来就打。林歌挡过一拳,一个扫腿、再猛攻,跳起一脚,最后一阵乱拳。老农打鸭子的招式,十几秒的功夫都倒地,“唉哟,妈呀”的叫喊起来。
刚打林歌那一拳的男人见他几个招式竟把几个手下打倒在地,简直傻了,可见不是一般人。这小子肯定不止学过几下子;打人的招数象游戏机的打法一样。看着自己的手下的摸样他手在发抖正偷偷的想溜走。
林歌大吼一声,似发了疯“给我站住,打完本少爷就想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