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主人必然有奴仆,
有愚蠢的奴仆必然无英明的人主。”
泰莎看到一个白袍人近前走来,认出是刚才在共知会邂逅的学者伍迪.哈里森。她本来准备收了木剑,但听到这白袍人的话语后,忽然愣了神。
在下一刹那,泰莎的气势大升,斗气爆发,如同惊涛骇浪。
布兰的暴徒完全被碾压。御血因为心存疑虑不敢轻易示人,所以不敢完全激发。布兰的身体开始受伤,亚麻衣服也被刺破。
“愚蠢的奴仆必然因愚蠢的主人,
就像酒杯与酒水,
没有酒杯,酒水无处可盛,
没有酒水,那就是最无用的空杯。”
这种古怪而含糊的语言传进布林的耳内,布兰忽然觉得血液抑制不住的沸腾起来,立刻就要将御血异能全部开启。此时的泰莎剑法越加狠戾,斗气几乎质化,在布兰敏锐的感知中,她现在的斗气若同剑锋般锋利,可以轻易划破普通人的皮肤。
不对劲。布兰瞬间意识到是白袍人的异能“蛊惑之舌”在作怪。
他趁躲避泰莎的剑势之际,接近了路上的白袍人。五米是无形之手的极限。
白袍人正怡然自得,舌头像在沙漠里游弋的黑腹蛇,沙沙作响。对战的少男少女反目成仇,是多么美妙的戏剧。他得意的眯起眼睛,准备再添一把火,看看这两人的能耐到底有多深。
下一刻,他忽然像被人勒住了脖子,舌头一动不动,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他惊恐的左盼右顾,可除了面前拼命的两个少年,再无他人。
或许是使用过度了。他想。可以以前的经验不可能啊。
泰莎的斗气化为乌有,身子一下子软下来,萎靡着栽到地上。布兰一个箭步上前,将她扶起。
“伍迪.哈里森大人。”泰莎赢弱的叫了一声。
“大人,今天天气很好,是个游泳的好天气。”
“游泳?”
“对,你看这白云流水,多美的天气,比那陈旧的羊皮卷要亲切多了。”
“是啊,亲切多了。”伍迪.哈里森大人喃喃道。
“不但亲切,还比美酒爽利,比美人丝滑。”
“是啊,比美酒爽利,比美人丝滑。”伍迪.哈里森不知不觉重复着。
“不如,去游泳吧。”
“是啊,去游泳吧。”伍迪.哈里森说完,三五步走到河沿前,一个起跳跳进了水里。
布兰轻舒了口气,幸亏他快速反应,用无形之手打了这白袍人十几个耳光,借用了他的异能:蛊惑之舌。用这蛊惑之舌反制这白袍学者,使他像落水狗般逃走。要不然他和泰莎的比试后果不堪设想。
泰莎的斗气应该是用完了,看上去很虚弱。
这个伍迪.哈里森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他和泰莎使坏?是纯粹的寻衅滋事的人吗?
蛊惑之舌还可以使用三分钟。布兰看着泰莎,泰莎推开他,独立站立,只是脸色有些萎靡。
让她做点什么呢?布兰琢磨着,让她解除问询收费的约定吧,毕竟,没有钱他只有喝西北风了。
他盯着泰莎那红润润的唇,脑子里古里古怪,一时说不出话来。
“回旅馆,不,我们现在去圣罗兰与谎言酒吧。”
布兰认得那里,在无数个夏夜,他和几个湿鼠街的孩子都蹲在酒吧的门口,擦拭醉鬼们被泥土和呕吐物脏污了的皮靴。他们都是吝啬鬼,不会支付超过一铜索尔的酬劳。
“是。小姐。”
“你要背着我去。这里没有马车。”
“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