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时候,他们已经在烧水拔毛了。
盆子里有四五只白白净净已经处理好的。
边上还有一堆烫过水等待脱毛的田鼠。
二哥把他们每一只嘴巴边上几根长长的毛拔下来放在一边,说是用竹子和鼠毛做一个毛笔形状的玩意,可以扫一扫蟋蟀尾巴,增加蟋蟀的战意,打起来更凶猛!
前些天看镇上的蟋蟀比赛就看到别人用这个东西。
额!
原来不是为了吃肉啊。
我吸溜了下口水,你们少吃点,我就能多吃一块肉了。
剁块,烧油起锅,爆炒,再滋一点68度的米酒,香味一下子飘出好远。
我是烧火工,从下锅开始眼睛就没离开过一眼,死死盯着每一块肉。
直到出锅上桌,我才急忙舀了一碗白粥,夹起白嫩嫩的田鼠肉。
嗯,好好吃,嫩嫩滑滑,有点像田鸡的大腿肉,酒味重了一点点,还好还有好多只,可以改进做法继续吃几顿。
堂哥别走好不好,多留几天在家帮忙收割稻子捉田鼠嘛!我可以帮你们捉蟋蟀去比赛的。
可惜他们兄弟俩就待了三天,捉了五六只蟋蟀回镇上了!
日子归于平淡,田地里还是忙不完的活。
小孩子们还是会苦中作乐!
一天,不知道哥哥姐姐弟弟和村里的小朋友们在干嘛,神神秘秘的围着个火堆烤东西。
我不合群,也就没有往前凑。
手里提着一条嘎了脑袋的小花蛇回家。
哼!等下我也烤蛇吃,才不稀罕你们的东西呢。
火堆里拔出黑漆漆自动卷起来的小花蛇,剥掉外皮,咬一口嫩肉,味道出奇的好。
居然还有点甘甜,带点咸味。
我的个神啊!
居然是个为自己带盐的物种!
爱了,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