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邻居哥哥玩了两天,张笛整个人都有些乏累,好在送走王书新后,她还能在家休息个半天。
张笛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穿着可爱肥大的毛绒睡衣、厚厚的袜子,整个人就像释放了自由灵魂一般。
嘴里吃着零食,眼里看着天花板,张笛发了会儿呆,才想起之前买的一本时尚穿搭杂志,自从入手后就没仔细去研读过。
喜欢钻研的人,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管是什么东西,她总能研究出新花样来,张笛便是如此。
张笛看了很久,吸收了很多时尚概念,才发现自己很久买过新衣服了,翻开自己的衣柜,衣服虽多,想穿的或者穿得出去的倒是没几件。
左挑挑右挑挑,张笛把一些旧衣服拎了出来,犹豫许久,还是决定打包丢到楼下的旧衣回收处。
“王律……”
刚丢完衣服,在看到律所同事的那一刻,张笛的内心是崩溃的。
“唉,你是张笛吧?”
“是的,我就是张笛,你也住这里啊?”
“不是……”
王律的话似乎还没有说完,她就看到陆晨阳从不远处向他们走来。
张笛下意识竟是转过头去,准备逃跑,又觉得很不对劲,立马又转过来。
“陆律……”
陆晨阳微微点了点头,手不自觉地扶了扶眼镜,表现得很镇定,“你住这个小区啊?”
“是的。”
“早知道我就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