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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冲动是魔鬼

崔氏亲自伺候几个醉鬼吃早饭,先是胡辣汤醒酒,接着就是面汤暖胃,紧接着就是一大碗热热的羊肉汤面提精神,这三样下来之后,李仲也终于是感觉好了很多。

“我记得程伯伯昨日写了一首极为雄壮歌颂男儿的长诗,好像叫做男儿行吧?”李继认真的说出这句话。程处默几兄弟互相看了一眼,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碗,好像在说这碗好大好圆,百看不厌。

李继心中暗笑,他当然知道程处默几兄弟为何低头不语,定是昨日程咬金酒后失态,程处亮做事有辱家风,让几个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而程咬金此时却故作淡定,仿佛那首诗与他毫无关系。

“你记错了,是你在喝多了酒之后袒露的心声,内容规整,气势庞大,特别能彰显男儿气的一首长诗,我老程是决计做不出的。”程咬金淡定的回道,仿佛忘了昨天那个见猎心喜的人不是他。他也低头看着自己的碗,心中却在回味着那首《男儿行》,诗中的男儿豪气让他心潮澎湃,但不是自己的那就强求不得。

李继笑到:“程伯伯不必多说,我不想因为一首诗而破坏你我的交情,再说你又可知,我还可以做出比这首更好的诗。伯伯带我极好,知你喜欢,就当伯伯这些天对李仲的拳拳爱护的报答了。”

程咬金挠了挠头,本来黝黑的脸上竟浮现出一抹不自然的红晕,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出来,只得嘿嘿干笑两声,想明白后有些难为情地开口问道:“那个……李仲啊,你真的还能做出更好的诗来?”他的声音比平时低了一些,似乎有些没底气。

“你还能记得内容不?老夫昨晚喝多了几乎是忘完了,只记得一两句,杀一是为罪,杀万即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你还记得多少?”

毕竟酒后之作,万一缺字少句,那岂不是如白玉有瑕,足以让人抱憾终身?

随后李继协同众人来到了程咬金的书房。一进入书房,他们便感受到了一股宁静的氛围。书房中弥漫着淡淡的墨香,墙壁上挂着几幅山水画卷,增添了几分雅致。书桌上摆放着文房四宝,笔筒中插满了各式各样的毛笔,砚台上还留有未干的墨渍。书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各类书籍,涵盖了经史子集、兵法战略等多个领域,整个书房布置得简洁而有序,透露出主人的高雅品味和深厚学识,与李继对武将的书房的认知格格不入。

在一番艰难的书写后李继将不符合时宜的词句剔除保留了大体内容,终是写出了男儿行,唯独字迹不堪入目,那字迹就像是被暴风雨肆虐过的田野,一片狼藉。每一个字都歪歪扭扭,像是在跟人捉迷藏,让人难以辨认。有的字大得离谱,像是要跳出纸面;有的字又小得可怜,仿佛在刻意隐藏自己。字与字之间的距离也毫无规律,时而紧凑得让人喘不过气,时而又疏远得像是彼此陌生。整个页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孩子随意涂鸦的作品,毫无美感可言。

看到字的众人,不禁窃窃私语起来。“李仲才情机敏,样样不缺,可惜这字实在不如人意。”有人轻声说道。

崔氏微微皱眉,她对李仲的才华一直颇为欣赏,但此刻看到他的字,心中也不禁有些失望。字如其人的思想在她脑海回回荡。“李继的字如此潦草,怕是性格也有些浮躁,不然不会酒后失态。”她暗自想道。

“不过,人无完人,李仲能有如此才情,已经实属难得。”程处默说道。

崔氏点了点头,心想的确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足之处,不能因为一点瑕疵就否定整个人。李继的才华和机敏,足以让人对他刮目相看。她决定在以后的交往中,多留意李仲的性格和为人处世,以便更好地了解他。

程咬金看到李继的字颇不以为意,却也劝他多练字。

“我是个粗人,当年土匪起家,论打仗我除了卫公谁都不服,卫公比我有学问,有胆识,比我狠。你现在还没确定以后要当文臣还是武将,但无论文臣武将都要写奏折,记录要事,见字如见人,你要在这方面多多练习。我老程没少吃过这些亏。你有才华,还得到了陛下的赏识,出身寒微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不懂官场。”

“不像战场的打打杀杀,听从军令行事,那是人情世故尔虞我诈,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言行一定要注意,老夫看你小子顺眼才会提点几句,望你多留心。”

以后在外面还是要注意一些,不能再如此放纵自己了,万一不小心说出大唐三百载而亡那就真的是死翘翘了。同时,他也在心中为自己能记起《男儿行》感到自豪,这首诗确实写出了他心中的男儿气概,若不是借着酒劲还真的差点忘了,还好今世记忆力超群,现在开始勤学多练。

程咬金接过那张纸拍拍脑袋道:“昨日真是喝酒误事,这么好的诗都差点忘记了,好在你记了下来。”还没等李继沉思完毕,就看见程咬金摸着胡子饶有意味的看着李继随口说道:“你说,老夫昔日醉酒之后是不是也丢失了好多的好东西呢?”

“今日我要宴请这些老匹夫来我程家开酒席,让他们知道,我老程也是有会写诗的人,大不了大家比一比谁做的诗好,做不好的罚酒,到时候他们灌我酒也不怕,老子喝不动了还有我的儿子,毕竟不遭人妒是庸才嘛!哈哈哈哈哈!”

这老货真的是把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还想着白嫖,在人前显圣,到时候不单是酒的问题,我祝你必挨一顿揍。

李继心里想着还不忘给程咬金一首出塞曲,就当是提前祝贺大军征东突厥得胜而归吧。

至于《男儿行》和《出塞曲》这两首诗,就真的跟李继没有关系了,这是人家程咬金的酒后有感而发的尽兴之作。

......

程咬金在努力的背诵着《男儿行》和《出塞曲》,李继则占用了他的书房开始构思给李世民的奏折该怎样写。

时间来到了午时,只等一众宾客到来,程家也在酒楼置办了许多美食。有鱼干脍、浑羊殁忽、金齑玉脍,以及白沙龙、炙、串脯、生羊脍、飞鸾脍、红虬脯、汤丸、寒具、昆味、撺双丞、葫芦鸡、黄金鸡、鲵鱼炙、剔缕鸡、羊臂、热洛河、菊香齑、芦服、石首含肚等等。

程处默看到李继没见过这些也只是当做李继农户出生,不晓得他们这些权贵的吃食,于是一一介绍给李继,李继则瞪大眼睛努力接受着,毕竟谁看史书会寻找当时的美食啊!

没想到的是,大唐的美食真的不少,只是李继没钱去酒楼吃饭,才造成李继的无知。

客人终究还是来了。傍晚,程府的下人们一个个脚步飞快地往前堂通传。

李孝恭、李道宗、尉迟恭、薛万彻、高士廉、侯君集、秦叔宝、段志玄、柴绍、屈突通、张士贵、张亮、李客师、李靖、李勣等等贞观时期的武将一一到来。协同到来的还有一帮勋贵子弟。

值得一提的是李靖作为当时最厉害的武将只是倒数第二到来,李勣则是最后到,仿佛两人之间在比谁才是军方第一人。

看到人已到齐的程咬金大喝一声。“老大老二!!!”

“封门,没老夫的将令,许进不许出。”

短短一个时辰内,程府将星闪耀,英雄荟萃,都是当世名将,国之砥柱。

众将除履入堂,喝酒吃肉高淡阔论起来。

程家兄弟则接待这帮勋贵子弟。程处默想将李继介绍给他们认识,却遭到了大部分人的白眼。在程处默眼里的李继是个有本事,胆大心细才情兼备的人,但在勋贵子弟看来一个无官无职且无显著世家的人不值得花功夫认识。也就是与程家一起瓦岗寨出身的勋贵子弟会认真看待。

程处默本想与他人争论一番,但被李继拉住。程处默气到:“一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今晚喝死他们。”

明知道可能会被人无视的李继因为程处默的看好心里泛起了一阵感激之情。遭遇白眼的李继没有出言不逊,而是认真的记住这些勋贵子弟,不是莫欺少年穷,而是李继知道只有自己的强大才会被人看的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皆有了些醉意。

李孝恭端起酒杯,对程咬金说道:“老程,你可是把咱们聚在这里的大功臣啊,有什么要事你就说吧,别藏着噎着了,来,我敬你一杯!”

程咬金哈哈一笑,接过酒杯,一口干了下去,说道:“李将军过奖了,我程咬金不过是个大老粗,能有今天,全靠各位兄弟的帮忙,今日不谈行军打仗,因为过几日朝堂之上有大动作,绝对让你们满意,容我老程先在这里卖个关子。”

李道宗也笑着说:“程将军客气了,你的勇猛可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那既然不谈军事,总该说一下今天的主题是什么吧。”

程咬金笑眯眯到:“先喝酒,喝尽兴了再说不迟。”

尉迟恭却在一旁插话道:“老程你个狗东西是不是又在憋什么坏?”

程咬金瞪了尉迟恭一眼,说道:“尉迟黑子,你这是什么话?我程咬金是文化人,不是你这粗鄙武夫那样的出口成脏,要论起文化来不比你们在座的各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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