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江鸣野几乎天天晚上都在酒桌上。有的时候,中午也在。
中午喝完就吃醒酒药,晚上接着喝。喝得太频繁了,胃就跟不上,经常一阵又一阵地难受。
没办法,地皮是买了,但是有原住民不配合,到处都需要走动。陪这个喝完陪那个喝。
“老板。”陈南川见他送走了领导,才敢上去扶一把。
“这么喝下去伤胃,醒酒药吃多了也伤身。”陈南川从副驾驶掏出来一个保温杯,里边装的是温的蜂蜜水,“喝点蜂蜜水吧。”
“蜂蜜水不喝了,还是吃点醒酒药吧。”他坐在后座上,摆了摆手。
“等等,还是给我吧。”他嫌蜂蜜水解酒慢,但又想起来了什么,伸手去讨保温杯。
杯里的蜂蜜水有点烫嘴。味道也有点浓,实在不算好喝。
“下次再泡蜂蜜水,三小勺就够了。”
这是宋知荆教他的。
他们住一起的时候,不管他多晚回家,她总是能端过来一杯温度正好的蜂蜜水。每次见他一口一口喝下去,她总要嘱咐一句:
“三小勺蜂蜜,一杯水正好。”
这句话他永远记不住。
现在喝不到了,人不在身边了,他反倒脱口而出。
“宋知荆最近在干嘛?”
又有段日子没有见她了。
“还是老样子。”
陈南川打了一把方向盘,江鸣野没有坐好,胳膊磕到了车门上。有点疼。
“还是一点长进都没。”
他嘴里骂骂咧咧,有点恨铁不成钢。
“不过宋小姐现在比以前好多了,听说商演的场数多到演不完。”
陈南川没头脑地说着。他不知道,他老板最忌讳的就是宋知荆商演。毕竟他没有见过小宋同志站在台上的样子,他脑子里的商演场面,至少也要像展新月婚礼上的那种。
所有人都穿着优雅的晚礼服,拉着优雅的曲目,整个人知性又美丽。
“今天晚上什么安排?”江鸣野打断他的“汇报”。
“今晚上没有安排,您可以休息一下。”陈南川跟着江鸣野忙的这一阵,他都吃不消,更别说江鸣野了。
“帮我联系一下盛景年吧。”
“盛先生?”陈南川在心里疑惑了一下。
上次小叙之后,江北的那个节目没两天就砍了。已经没有必要再这么大动干戈专门约他出来。
陈南川暗暗叹气,他觉得,他老板跟宋知荊实在差点缘分。以前去江城,刚有好转,俩人就谈崩了;后来又兜圈子骗她来了京兆,以为是万全之策,结果还是让人跑了;这次的节目,千千万万缕关系他老板都梳理了,结果节目被砍了。
他真没见过,江鸣野能为哪个女人做到过这份上的。
“等等,我亲自联系吧。”江鸣野捏着眉心,一脸疲惫,“这段时间,你辛苦了,下午没什么事儿就休息一下。”
陈南川将他送回中州府的家后,江鸣野连车钥匙都没留,让南川直接开车离开了。
他去找盛景年的时候是坐地铁去的。
坐车坐习惯了,人的骨头都懒,这一路地铁乘下来,拥挤什么的都是其次,主要是他站得腰酸背痛。
到目的地的时候,盛景年正在忙着排练。
这位盛家的长孙从英国回来之后就在筹备自己的巡演。现下已经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不想被别人称作“盛国清的孙子”,盛景年就必须趁着得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举办自己的音乐会,把名声打出去,告诉大家他叫“盛景年”。本来计划国庆前就开始巡演的,但因为他爷爷突然病倒,巡演的事儿就往后延了。
他有野心,江鸣野欣赏他。
江老板进入剧场没人拦,他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在观众席里选了一个角落,静静地坐下了。
他跟他爷爷一样,一直都是艺术无用论的支持者。老爷子胸怀广,觉得建设国家要真枪实弹,这些东西都是虚的,不实在。江鸣野没他爷爷那么伟大,他只是单纯觉得,这东西不能当饭吃,没什么实用价值。
不过今天,他开始反思自己以前是不是有点浅薄。
台上的合排已经很成熟了。指挥棒轻轻一挥,一首曲子就缓缓淌了出来。
他不晓得这曲子叫什么,只是前半段像小溪穿过森林,淌过他的心房,留下了花的芬芳;后半段像春雷滚滚,万物生长,充满活力,身上的疲惫消了一半。
在这样的律动中,他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也是在这时候,江鸣野感受到了这群人对音乐的热爱。
任何的情感都是可以具象化的,爱和热爱,都可以。
他笑了,想到了宋知荊。
宋知荊上大学那会儿,除了爱他就只爱练琴。她的手其实没有那么软,也没那么好看。翻开手掌,指肚上有很多茧子。每次拉着他的时候,他总要啧一声。
他问这茧子什么时候能消。她顶嘴说,这些茧子是生命和热爱的象征,生命不止,热爱不休。他当时不懂,笑她矫情。她撇撇嘴。
细细数来,他已经看过她很多场的演出。可似乎在他眼里,宋知荆从来都只是他的爱人。
惭愧,他没意识到舞台上的知荆是她自己,而非是他的爱人,似乎也从未认真听过她手下演奏出来的音符。
想到这里,他眯了眯眼睛,想把台上的盛景年看得清楚些。平心而论,景年长得不错。在台上,他总是昂首挺胸,信心满满,透着傲气和野心,比起皮相,灵魂才是此刻更为吸引人的。
江鸣野以前问宋知荆以后想干什么。
她说爱他和爱小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