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去拨几颗青菜吧,我再炒个蒜蓉青菜。”也不能光吃肉,做的再好吃,吃多了也腻。
何况陆天顺也怕不够吃,用青菜中和一下油腻。
陆天顺以前有个朋友就是小时候一次吃肉太多,吃伤了,十几年了见了肉还想吐呢,不能吃不能闻也不能看。
“臭小子,指使起我来。”嘴上说着,陆和平还是去乖乖拨起了青菜。
好歹也能省点肉不是,还得给大妞留点呢。
红烧肉正在收汁呢,陆天顺已经把蒜蓉青菜炒好了,热油浇在了蒜上的香气,竟然一点也不次于红烧肉的香甜。
“天顺这手艺从哪学的,比村口的黄老三都强。”父亲好奇地打量着陆天顺。
这个儿子从小到大没见进过几回厨房呀,怎么突然手艺这么高?
难道上大学还教人炒菜?
“一顿饭用了我一个月的油,叫我我也会。”母亲一边心疼自己的油,一边不服气地说道。
父亲摇着头不认可母亲这个说法。
“见了多了,自然就知道该怎么做好吃了。”陆天顺一挥手,均匀地把味精撒开,光这手功夫,没个几年厨艺都拿不下来。
只不过父母不会过多怀疑儿子才忽视这样的异常。
不等开饭,小妹已经乖乖坐到了桌前,一副等着大快朵颐的样子。
等红烧肉一端上来,小妹立刻把头伸上去,拼命吸着香气。
吸着吸着,小妹突然眼一红,鼻子一抽:“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感觉白活了。”
“你才多大,就这辈子,今天让你吃个够。”陆天顺用宠溺的手温柔地揉了揉了她头上的绒毛。
“以后吃不到咋办?我能放到明天吃吗?”小妹用期盼的目光看着哥哥,充满了孺慕和崇拜。
“回头我还给你做,放心吧,以后我们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这不是许诺,却胜过许诺,这是对未来的绝对自信。
陆天顺夹了一块放在嘴里,软糯香甜,入口即化,不错,手艺没有下降,相反,因为肉的原因,更加肥美了。
陆天顺克制着自己的食欲,尽量多吃青菜,因为今天这肉绝对不会够吃。
母亲一开始还记得儿子,看儿子不吃还给儿子夹,可是看肉消失的速度,赶忙拿碗盛出来了一份:“得给大妞留着,不然该抱怨了。”
这下该轮到小妹撅嘴了,她还没吃够。
“来,这样吃更好吃。”陆天顺用勺子舀了一勺酱汁放到小妹碗里,跟米拌了一下,小妹立刻大口吃了起来,狠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红烧肉的酱汁才是精髓,虽然没有肉的口感,但味道却更胜一筹,配上香糯白米,也跟吃肉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