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十的双手不禁颤抖,喧闹出现在人群中。
这与百年前大苏丹攻馅城市的情况如岀一则。
“神弃之城,神抛弃了我们!”
“没救了,跑吧回家去”
人们开始逃离,但更多的人则是陷入绝望的迷惘。
他们能跑到哪去,他们已无处可躲。
这座城市就是他们的家啊。
帝国人最后的故乡,帝国最后的疆土。
那个横跨大洲的帝国已经远去,他们一逃再逃,最后逃入这座渴望之城的墙后。
他们本以为这将是座世外桃源,可没想到这座城市就如它的名字一样无时无刻不被敌人渴望。
比利斯人攻陷城市的时候他们的先祖没有逃,暴君家族统治城市的时候他们的父辈没有逃,现在他们也不会再逃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胜利的光茫
那光茫不是飘渺的神像,而是就在他们的身边。
那是一张张灰头土脸的面孔,是从索伦到圣马恩格堡一路血战到此的士兵。
米歇尔冲上广场高台“索伦在那个俾斯麦的带领下创造无数奇迹,难道我们这群自诩帝国正统的人就不行吗!?”
他手中高举那副帝国β旗。
以及在两年间俾斯麦在诺威尔传扬的事物。
民族自豪感。
在地球上,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希伯来人,但他们并不是唯一的,因为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希腊人、罗马人、中国人、欧洲的天主教徒都有这样的民族自豪感。
但它其实只是一种大部落主义的延伸。
但真正它真正的诞生则是在工业时代。
即民族主义。
我们常说,民族主义是唯我独尊的爱国主义,即首先支持的是自己的国家,而不是乡镇、区域或大家庭。
它诞生于欧洲。具有社会自我可持续性能力的工业经济、具有维持权威和统一能力的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以及被社区群众理解的一致的语言或有一致语言的集体。
现在人们明白,俾斯麦到底在说什么。
那便是一个皇帝,一个帝国,一个民族。
“战斗,去他妈的神像,我们要战斗”
“放下祈祷的手,用它来握紧长矛。”
“难道我们要放弃胜利的果实,回到那个四海为奴的时代,回到那个暴君的怀抱里,回到被大陆耻笑的帝国?!”
人们挥舞拳头高呼。
“帝国屈辱的时代结束了,牺牲的时代也结束了”
“现在轮到他的敌人去牺牲!”
人们站了起来,举起从军械库抢来的刀枪
“为了胜利!”
“为了胜利!”
“帝国万岁”
“俾斯麦万岁”
空气变得炽热,再冰凉的血水也浸不没人们的激情,洗涮不了热血的汗水。
战争的空气呼啸在祖国上空。这将是个民族大融合的时代,地理大发现的时代。
骑士封邑的时代结束。民族主义使得大量爱国民兵组成常备军,它将允许一新的军队组织方式诞生。
即军团。
以及一种新的战争形式。
殖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