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凭借着自己完美的意志力,一勺又一勺,将砂锅里五分之四的红烧肉盛到不锈钢盆里。
然后用锅盖盖上,封上一半香味后,又用棉布包裹起来,递给两人。
一是为了保温,也是为了防止两人烫伤。
“咕嘟。”
余天行的嗅觉没有闵雄那么灵敏,此时还有些理智,他咽了口口水,说:
“林,林哥,这也,太,太多了吧。”
“不,不能让你吃亏。”
那肉,一看就至少三四斤,现在光是三斤猪肉,都快四五十了。
理智告诉他,不能占林哥便宜的。
“你们不是还帮我耕地了嘛。不吃亏,而且,早上我那两碗粥,也不值10块呀。”
林枫笑了笑。
“那,那,你以后有啥要帮忙的,就喊我,我俩。”
太香了。脑瓜子都要不好用了。
肚子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打鼓了。
“行。赶紧回去吧,凉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林枫笑着挥挥手,示意他俩赶紧回去吃饭。
交响乐的大鼓在这俩人的肚子面前,都得退位让贤。
余天行现在觉得,这个盆比炸药包还要考验他的意志力。
至于闵雄,在砂锅打开的那一刹那,他整个人已经傻掉了。
像是个木偶一般,站在那里,要不是本能还会咽口水,估计都能把林哥家里淹了。
“闵雄,大熊?回神了嘿!”
“艹!你红烧肉飞走了!”余天行揪着闵雄的耳朵,用自己平生最大的音量吼道。
“什么?!!!”
闵雄那眼睛,瞬间瞪的比门神神像还圆。
余天行看人总算回神了,松了口气,无比郑重的说:“骑车会不?咱们早一分钟到食堂,就能早一分钟吃上。懂?”
“懂!”闵雄一下子跨坐到电动车上,拍了拍后座道:“请红烧肉上车。”
那他呢?不用上车了吗?
余天行沉默。
算了。
如果换成他骑车,他不保证闵雄真能忍住诱惑不偷吃。
也不保证自己和小电驴,能安全的到达他们在村里的小食堂。
食欲这东西,唉,磨人哦。
后座上,余天行紧了紧抱着红烧肉的手。
这次,如果发生意外,他保证就算他受伤,肉也绝不会受伤!
送走两人,林枫终于能做到桌前,享用属于自己的午饭了。
红烧肉入口的那一刹那,林枫就没忍住,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舌尖,牙齿,口腔,乃至他身体每一个地方,都在拼命的感叹:
啊对对对!
就是这个味儿!
猪皮软糯中带着些弹牙,肥肉部分,入口即化,瘦肉吸饱了汤汁,软烂入味,带着点嚼劲。
丰富的口感,在嘴里旋转,跳跃,争相融合在一起。
裹挟着甜中带咸的汤汁,和大米饭交织在一起,完美绝配。
那种快乐,那种满足,就像高不可攀的神女突然出现在他眼前,还跟他表白。
兴许,比那还强上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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