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舒发泄得差不多,才转过身,看见全身湿透的林季迟,顿感惭愧,不好意思地吐舌,道歉的话还未说出口,就被林季迟抢先。
他抬起一只爪,轻甩,“今天29℃呢,一会就干了。”
叶云舒眯着眼看看刺眼的太阳,点头。然后不怀好意地笑起来。
“那么来打水仗吧~”
林季迟还没反应过来,清凉的湖水就向他袭来,他躲闪不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道。真是只狡猾的狐狸!林季迟用爪子去拱水,发现射程不够,对面未被“伤”及丝毫的叶云舒还指着他狂笑。
于是无能狂怒的他干脆两只爪子交互拍打湖面,并且后脚使力朝叶云舒划去。
这招果然有效,叶云舒一边跑一边挑衅,“哟,挺厉害啊。来啊,来追我啊,你游的怎么会有我跑的快?”
一人一狗就这样闹腾了大半个下午。叶云舒累了,拖着湿透了的裤子走回沙滩上,找到一块大石头一屁股坐下来。林季迟跟着过来在她旁边趴下。
“心情好些了吗?”
叶云舒有些诧异,她以为她隐藏得很好。
“你怎么知道。”
“直觉吧。感觉你今天一天状态都有些不对。”
“嗯。现在好多了。谢谢你,林季迟。”所以如果你投胎以后我怎么办啊?
她孤独太久了,久到已经适应的时候林季迟却突然间闯进来,不管不顾地一层层突破她的心扉,现在她已经对他心门大开了,可是他很快就要离开了。她今天是有些难受,她情绪不好不是因为发现自己喜欢上林季迟这件事,而是这种久违的温暖让她想起曾经那些陪伴过她的人也是拍拍屁股就离开她的世界,因为他们在她本来一片空白甚至略显黑暗的世界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她才会在他们离开后深陷于回忆的泥淖不可自拔。那些人对于她来说还仅仅是朋友,是学生,她也从未对任何人动心,只是享受那种陪伴。但现在她对林季迟就算还未到达喜欢那么深的程度,却也绝对是有发乎情的存在了,林季迟哪天离开后,她怕是只会比曾经更难走出来。但是,疏远他,她又怎么可能做得到?哪怕直到现在的陪伴于她来说是饮鸩止渴,她也甘愿沉溺于这场用剧毒铺陈的幻境中啊!
“林季迟,其实我是一个特别容易动感情又害怕失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想,如果注定无法长久,那真的不如不要拥有。你看我是不是特别孤僻,与社会脱节,每天就只知道搞自己的,除了我妈和安屿就没见过我和谁交流?”
林季迟摇摇头,“我没有认为你孤僻,或者说,就算孤僻又怎么样呢?叔本华说过,一个人对与人交往的爱好程度跟他的智力平庸及思想贫乏程度成正比。具备深邃、远大思想的人更容易选择独处,因为一个人自身拥有越丰富,他对身外之物的需求就越少别人对他来说就越不重要。很多时候不惜代价寻求消遣和人群,将就一切麻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逃避独处时侯的负担。如果一段社交没有让你感到轻松愉悦,不如不要。低质量的社交不如高质量的独处。”
“是啊。”叶云舒看着远方喃喃自语,“话是这么说没错。其实在你到来之前,我已经把自己调整得差不多了。哎,其实是我自己选择与这个社会脱节的。我卸载了微博QQ等一系列社交软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就是你说的吧,宁愿独处也不愿意去维系没有意义的友情。我很庆幸拥有安屿这样的朋友,真的。除了她,我觉得其他人都不过是利益往来罢了。我曾经也是有许多好朋友的,但是慢慢的,我发现,或许只有我一厢情愿地把他们当朋友吧,或者说我定义的朋友和他们定义的朋友是不一样的。”
她侧头看看林季迟,林季迟正定定地看着她,双眼含着些她读不懂的情感,有点像是怜惜,但她却不敢过度解读,就怕自己产生某些不应出现的错觉,于是转回头继续看着远方的天与海。
“我卸载那些社交软件,掐断和绝大部分人的联系,不是因为我对他们有怨念,只是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诶,不说这个话题了。林季迟,你知道吗,曾经也有一波可爱的人温暖过我。和他们相处的那一年,真的很快乐。你知道他们有多温暖吗?别人给他们好吃的,都会拿来给我吃,我不吃硬塞给我;六一儿童节不是搞游园活动吗,完成任务可以得到相应的票就可以拿去兑零食,他们好多人兑的零食硬塞给我,最后拿一个大箱子才装得下的,其他班的老师都羡慕;你也知道我情绪很容易激动,班里有几个小调皮有时候会惹到我,我生气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掉下来,然后七八张纸就递上来了;我每次来大姨妈都会痛经到走不动路,他们就从家里给我带了暖宝宝,还捂热了拿给我;还有一个傻小孩,想来找我玩又没有自己的手机,打个电话告诉我他半小时左右到,我不是想着他应该是坐公交车来嘛,结果到我家我一开门,那脸红得呀,问了一下才知道烈日下跑着来的,七月份的大中午啊!我导航上搜了下我们两家的距离,好家伙,三点八公里,我真是又担心又生气,又不由得被小朋友这种说走就走什么都不顾的热切真诚所打动......”叶云舒一一细数曾经有幸获得的那些温暖。
“真好啊,听你说的这些我都有被感动到。他们对你那么好,那也是因为你本身足够好。肯定是你先让他们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温暖。”许久未出声的林季迟突然回应
“是啊。我对他们确实投入了很多,但是我真的太重感情了,现在他们毕业了,我其实就很难走出来。我会忍不住去怀念曾经那些美好的日子。”
“很正常,美好的回忆谁都难以自拔。”林季迟继续安慰道。
“哎,可是我很想把它们都清除,我每陷入回忆一次都无异于漏脯充饥。”
“顺其自然就好,时间会治愈一切。很久很久以后,可能提起他们你就只会淡淡一笑了。”
“所以我不想做人了,或者说我不想这么容易动感情和恋旧。其实我好想做柯伊伯带的一颗小行星。”
“为什么是柯伊伯带?”
“因为那里远离太阳,一片漆黑,相比光明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而且离太阳远也意味着等到太阳变成红巨星之后,能预留更长的存活时间。那里又很宽广,天体密度很低,这样我就不用被迫和其他天体打交道。诶,不对,如果我是一颗小行星,我就是没有意识的事物,自然不会有社交这种行为了。不过这不是更快乐吗?”
“难说下辈子会实现呢?”为了竭尽所能让她快乐起来,一向重视客观与原则的林季迟也说出了如此荒诞不经的话。
“那我得为自己先取个名,你说舒神星怎么样?”
“不错。肯定是柯伊伯带最靓的仔。”
叶云舒成功被取悦到,她紧锁半天的眉头终于展开,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林季迟看着她如同噙了一湾碧波的亮晶晶、黑黝黝的眸子,也无声的笑开来。
叶云舒长吐一口气,看裤子也干得差不多了,伸手摸摸林季迟的毛发。
“完全干了啊?那走吧,回家啦。”叶云舒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回过头对着林季迟笑。
此时正值傍晚时分,阳光不再刺眼,光晕柔柔地打在叶云舒的脸上,使得她半边脸沐浴在一片金色之中。她长长的睫毛尖儿上也镀了一层金,整个人看起来娴静而美好。
林季迟不由得看呆了,直到叶云舒再次呼唤,他才回过神,“好。”
回去的路上,叶云舒问:“你好像很喜欢叔本华?”
林季迟点头说:“很多观点和他不谋而合。”
“我也是。”
无论是终生未娶、以狗为伴的人生选择,还是郁郁不得志的人生际遇,甚至是他所持有的“具备超越常人的神经力量的人总是忧郁的”“郁闷并不是没有一丁点好处”以及社交其实并非必要这些观点,都深深契合了她的人生态度。说她像乌龟一样喜欢把自己封闭在信息茧房里面也罢,她在看了与自己有许多相似之处的人所撰书籍时的那种被人理解的愉悦感是社交无法带来的,于她而言,除了与极少数几个被她划为于自身有重要意义的人之外的社交,给她带来的不是快乐,而是出门前的莫名其妙烦躁、相处时的迫不得已将就、离别后的无意义焦虑,如果对方一个眼神或者一句话曾引起过她内心的惊涛骇浪,那么这件事就会重复出现在脑海中,并且一次比一次清晰,她会忍不住去揣测对方这样做的缘由是什么?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就连晚上那可怜的睡眠时间也会被疯狂折磨自己的精神内耗所占用。
她喜欢看叔本华的书,每次看书时都感觉到灵魂的共鸣,似乎超越了两百年的时光与对方进行深层对话。她喜欢很多人的书,但是读其他人的书似乎就是为了汲取知识,只有他的书,让她读完精神爽利,惬意开怀。所有自以为的“怪胎”“不合群”“想去隐居”“没人理解自己”的负面情绪都会被治愈到,因为这些她担心的性格特质在叔本华的书中都是正常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