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曾坚信这世上总也该有着不变的真理,譬如维林兰哨笛的音域再怎么捣鼓也超不过两个八度,而风笛同哨笛搭在一起才是原汁原味的维林尼亚风格一样,菲恩·朗德迪纳·卢埃林在他看来也不像是会在这个年纪结婚的人;这个卡兰·卡克斯顿总不能是老卢埃林夫妇硬塞给她的吧?但看着又不像政治联姻,无论怎么看都更接近于两情相悦——真是活见鬼了,怎么真有人能把她迷住啊?
他不由得想起他那难以用简短的词语概括的孩童时代,菲恩——这个廷臣的孩子作为研究狂的本质就已经展露无遗了。谁会在搬进领主府后先和领主古怪又自由散漫的小儿子打好交道,好得到去书房找书看的许可呢?谁又会为了研究草药而干脆在城堡里种起了田,只为找出怎样培育才能更好地保留药效呢?欧文不止一次想过,假若她碰上的是他那个凡事都拘泥于规矩、心气比布雷诺山脉还高的哥哥,可能她的学者之路要晚上十几年才能初窥门径,也就是他这种会溜出城堡去酒馆里听吟游诗人唱诗的怪家伙才能和同样的怪小孩合得来;比起哥哥,菲恩或许才更像是他的亲姐姐。
现在居然跟他说……她有了丈夫?而且还不是已经代替他父亲成为封疆大臣的老卢埃林安排的,从自我介绍来看反倒更像是平民入赘了?
主啊……
诗人不愿再去思考任何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今晚的夜风上——希望这能让他冷静一点,“出去谈吧,这儿的人实在太多了。”
于是领主和她的丈夫同他们走出酒馆,沿着弯弯绕绕的小巷登上城墙去。“有时候我是……多么怀念那段日子。”她轻抚着青灰的城砖,平静地把视线投向热闹的街市,“还记得那会儿吗?就在这儿,我拽你来的那次。”
“我可忘不了。那是个晨光熹微的清晨……”诗人咳嗽了两声,把几乎要挤出喉咙的即兴打油诗咽下肚去,“抱歉,习惯了。那时候你比我得高出至少一个头,而现在全反过来了……我是说,男孩到了年龄确实是会拼命往上长个儿的。真的。”
“你一点儿没变。”菲恩无奈地笑了笑,接着说着,“最近过得还好吗?你离开了太久,我都担心你是不是对海峡对面的风土人情也厌倦了,然后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远到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来呢。”
诗人沉默地瞥开视线。说实话,如果不是旅费不太够,又加上过往人生培养出来的危机意识,他真敢为了突然冒出来的那么一丝好奇心,一头扎进地图上都没画出来的边陲之地里去。“别再取笑我了……玩笑话就说到这里吧,菲恩姐。”他微微低下头,同菲恩看向他的视线对上了,“咱们到底丢了什么书?怎么教会的人比你还急?”
“是本教会后来寄放的书。”菲恩眼中温暖的笑意一下消散得一干二净,显然这事比诗人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大概九百年前圣·安德斯的《琴德尔游记》,因为圣·安德斯为了阻止战争、传播福音牺牲而变成了遗作。虽然并非魔导书又或是仍旧残留着神力的圣遗物,但在里面有一张由他学生绘制的羊皮卷地图。”
“地图?”
“对,记载的是圣·安德斯在琴德尔群岛施行奇迹、传播信仰的路线,上面也有着若干标记。”原本也刚从布里森郡运来不久,却不知为何遭了贼,她一点一点说着自己知道的事情,并把它们慢慢罗列出来,“当我们发现了翻找的痕迹时,已经是几天后了;和它一起存放的经文都还在,其他的书也没丢。真奇怪,照理说他们没可能不触发警报就把它偷走……”
“更奇怪的是,卫兵们也没有意识到有人潜进来过。”菲恩的丈夫,卡兰·卡克斯顿说,“他们都是我一手训练起来的,我不觉得寻常的贼能躲过他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