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深秋,我永远忘不了这天。
公馆外街的梧桐树叶散散零零的飘落在空中,又到地下。空气里弥漫着幸福的味道。傍晚的金萃街上是三三两两的幸福侣人们,夕晖照在这座城市,保佑着这里的人们,得善终,保善心。
缕缕微风中,繁盛梧桐树下,我最后一次独自走过。往后的每一天,山山水水生生世世,我都将再不是孤身一人。
程修约我在emerald餐厅吃饭,刚听到名字我都以为是桃花在打趣我。程修怎么会突然想吃洋人的餐厅。便亲自打了个电话去问问。
电话线那边的阿修支支吾吾的,今儿不知道扭捏什么,也许有正式要同我说,我便欣然赴约。也许,也许今天他就开窍了呢?也许今天他就终于说出那三个字?
坐在车里我想来想去,觉着今天的自己格外满意。这装扮连出门时碰巧归来的父亲看见都赞不绝口,笑骂着女大不中留。
红绸缎一字肩礼裙如同阳光般衬得人肌肤如雪,加上祖母绿水滴形耳坠时时刻刻彰显着佩戴着的尊贵身份,法国东部独有风情的波多披肩如羽翼,白色蕾丝手套里拿着一个经典款红色方包,最有说法的是这双高跟鞋,鞋子是十八岁生日那年父亲找来所有能工巧匠做出来的纯钻石高跟鞋,一走一步时闪着细碎璀璨的光芒,如同天上的星辰坠落人间。
跟着侍从到包厢时,周围艳羡的目光几乎跟随了一路,不过正常,我早已习惯,南宫家的孩子生来就该是受人尊仰的。天生的富贵命。
刚走进包厢,看见了坐在前面的程修,他背对着我,嘴里在念着什么右手上拿着个首饰,但是看不清是什么首饰,我开怀极了!他终于开窍了!
木头疙瘩终于开窍了,不枉费我如此奔放,每次出游都是我主动涉及他的心房,要知道我该是个大家闺秀。这样的行为做多了总不合礼数,加上我自己的小性子也开始娇纵,便冷落了他两天。
可怜程修不知道为什么被我冷落,找了父亲问了原因却又听不明白,他不知从哪取了经。
我走上前去轻拍他的背,他转过头来看到我时眼里的爱恋已经溢出来了,身后的服侍紧接着和氛围的拿出一大束玫瑰花给我。花是美的无疑,红玫瑰与我今天的搭配衬的我越发娇贵。
“阿瑾,我有个事要和你说,其实我早想说,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说,我也怕你并不同我一样,现在我感受到了,我就想和你说,你听听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