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兄,这是什么?”
李煜背着采药用的背篓路过大师兄钟奎的院子,他发现院子里面铺满了磨盘大的簸箕,簸箕上面晒了许多白色的粉末。
钟奎抬起头,淡淡道:“药!”
“我知道是药,到底是什么药?”
“让人肠穿肚烂的毒药!”
“你还是毒师?你不是炼丹师吗?”
“一点业余爱好而已,算不得毒师。再说万物相生相克,毒药也能变成治病的良药。”
“能不能送我一些?”
“想要就自己取,别用鼻子闻,更别用手摸,肠穿肚烂粉的药性很强,算了,我帮你拾掇。”
大师兄空有一副粗狂的外表,却是个大气且温柔的人,他豪爽的用油纸包给他包好了一大包。
李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虽然是杂役弟子,苦是苦点。
可大师兄对他真的蛮好的,没有高高在上,更没有肆意欺凌。二师兄和大师兄差不多,对他也挺不错的。可惜,二师兄接了一个宗门任务下山了,许久都没看见他了。
……
金剑参,叶片轮廓呈金色,锯齿状,极为锋锐,就像锋锐的剑刃,轻易就能割破人的皮肤,金剑参的根是炼制养气丹的主药之一。
正因如此,后山种了一大片金剑参,金剑参的叶片轮廓一开始并不是金色,叶片出现金色轮廓是它成熟的标志。
李煜的职责是在金剑参的叶片全部变成金色之前,把它的根瘤全部采摘了,所谓根瘤就是看起来像是瘤子的部分。
奋斗了一个多月,药田里的金剑参,还剩下一小半,而这一小半金剑参的叶片大约变了二分之一。
如果叶片全部变成金色,根系的药力就会发生变化,灵药会变成致命的毒药,所以李煜必须赶在它的叶片全部变成金色之前,采摘完毕。
好在,之前他没有偷懒,剩下的时间只要抓点紧应该能全部采摘完成。
之所以要抓紧,因为叶片变色并不是保持恒定的速度,而是越来越快。
李煜先用镰刀割掉上面的茎叶,避免弄伤自己,再用小锄头挖开湿润的泥土,掰开泥土清理出根系,选取白色瘤状,里面富含浓稠汁液的那部分根茎。
采摘金剑参的时候,小心一点不被叶片划伤,其余工作的内容都是重复劳动。
这种重复劳动对他而言已经不算什么了,因为苦日子都在头一个月,适应了也就麻木了,无论身体,还是心理。
还能分心二用,一边采摘金剑参的根茎,一边还能运转《长春功》修炼。
他修炼的动力满满,因为他现在准确说更像是农夫,和那些动辄灭别人满门,捏爆星球,一剑光寒照九州,东海踏浪斩蛟龙,统御四海八荒的修仙者差太远了。
他也有梦想。
他的梦想是做一个脱产的全职业修仙者。
家人们谁懂啊!
修仙者居然不如放牛娃。
村口的放牛娃都比他强,人家起码不用如此辛苦。
一直到夕阳快要落山,李煜才背起沉甸甸的收获向山下走去。
得快一点儿了,待会儿还要砍柴呢。
他砍的柴火和一般的柴火还不一样是黑耀竹,竹子黑的发亮,硬度非常高,砍起来极费体力,常用来炼制丹药和熬煮药膏。
因为黑耀竹燃烧时会散发一股奇香,清香飘入药炉,可以充分激发药性,提升药力,提升丹药和药膏炼制的成功率。
在路口,李煜看到挽起裤腿和衣袖赤脚走过来的岳池,岳池戴着草帽,皮肤黝黑,颇为精悍,模样沧桑看起来已经年过中年,其实他才二十五岁。
岳池不是炼药房的人,他是农桑房的人,他这模样,打眼一瞧就是刚刚从田里忙活完准备回家。
岳池所住的房屋距离李煜的小院不远,所以两人相遇不是第一次了。
“上次的事,你考虑的咋样了?”
李煜紧了紧背带,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费力直起腰,满脸疑惑,“上次?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