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将哗然。
嗯,其实也没有众将,这半年来,唯一能帮孟焕各自指挥军队,充当校尉者,也就赵德邦和唐柿两人,其余玄甲骑倒是有司马、曲侯的本事。
但是玄甲骑是最后孟焕用来决定胜负的底牌,自然也不会贸贸然打散拆分,分化到联军队伍中去任校尉、军侯。
赵德邦主动出列请缨,孟焕却是伸手压下几人,转身恭敬的朝着张骞请命。
“孟将军,敌军三千,我军亦有三千,胜率几何?”
“兄未免太小看孟某人,小看我练兵的本事,我玄甲骑坐落于龟兹国与楼兰国之间的东部沙漠,对这帮如豺狼猎犬一般的角色了如指掌。”
“莫要看对方人数也势重,可论精锐度,连我军联军都尚且不如。”
“此战,必胜!!”
张骞红光满面,从袖口处取出竹简和毫笔,开心的激励道:“好!尔等且安心杀敌,我来执笔为各位将士表述军功,事后战功,皆由骞亲自呈报陛下,论功行赏!”
“多谢大使!”
孟焕大手一挥,传令兵便迅速的上前,打出白色旗号。
大宛军阵一千三百人,分隔出两块整齐的方阵,最前方持双手铜质塔盾,一马当先向前缓步前行。
其后便是单手大盾,长矛手,弓箭手,罗列整齐的稳步推进。
这既有孟焕调整后的功劳,也有这群外号‘龙虾兵’本身的战斗素养。
两列乌孙的游骑们,已经不再高声鬼叫,不再一股脑就高速冲锋,开始跟随方阵的速度,既是积蓄马力,也是针对方阵侧翼进行保护。
一连行进十里沙地,军阵走到一块地质稍微坚硬些的戈壁地时,联军军队走走停停不缓不急的模样,似乎让楼兰人很是不爽利。
远处沙尘漫天,千骑涌动,宛如一道沙尘暴一般,开始朝着最前方的大宛军阵直扑而去。
“将军……”
“德邦,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别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吹响号角,先让大宛军阵顶住,乌孙游骑散开,放他们以圆形阵包裹步兵方阵。”
呜咽的牛角声响起,蠢蠢欲动的乌孙游骑还想冲将上去,和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楼兰人较量个你死我活。
可长期训练时,格外强调的严明军纪让几位乌孙司马放弃了出击,只得遵循军令,朝着两翼继续扩散包围半径。
而原本排列整齐,呈横向长型阵陈列的大宛方阵也开始再次变阵,像是被双手向内弯折的竹篾一样,快速变阵龟甲阵。
两军相交,孟焕站在高坡,看着楼兰人并未驱马直接撞击盾阵,反倒是各自分裂成两道洪流,开始如蚂蚁绕食般将龟甲环绕到中间,不停的攒射着甲阵,他的心也随即放了下去。
“哈哈哈!”
“将军何故发笑?”
“我笑着楼兰小儿无胆,那楼兰的将军无谋。”
“若是让我来指挥楼兰军队,对于这种龟甲阵的防御,就要有向死而生的勇气,让麾下的将士不计性命的撞击甲阵,只要撞破了甲阵,其阵势自然破之。”
等孟焕一说完,总感觉自己哪里不对,好像不知不觉间,是不是学某位独爱人妻的枭雄立下了一个不太吉利的旗帜?
无所谓了,对面看似迅猛,其实还是在用匈奴人的那套战法。
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
这也是游牧民族,部落联合制的通病,没有像冒顿单于一样,能力压诸部落,鸣镝弑父的狠辣,就算告诉他们自身的缺陷,他们也很难纠正过来。
这是体制问题,而非指挥能弥补的缺陷。
“传令乌孙游骑,扩大骑兵间距,环绕敌军,分割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