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莘住的西厢套院,与那质子府仅一墙之隔。
这棵冠盖满庭的栾树,有三分之一的枝桠已然伸到了隔壁院墙。繁茂的枝叶间,露出好些个黄澄澄的文旦果子。
在这个午后,隐约传来了那厢老者沉郁沙哑的声音,林莘心里忽然有种被指引的感觉,似越来越清晰:
“永之氓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中济,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又摇其首,遂溺死。”
“《永之氓》的这个百姓,明明擅长游泳,却因不舍放下金子,而活活溺死。殿下,以为如何?”
林莘一时听得入神,竟携着一颗文旦,跃下了隔壁的墙头去。从这么高的墙头跳下,脚踝处有些微微生疼。
阳光的斑点从栾树缝隙间落下,树叶轻盈晃动,蹭得她满身清香。
林莘悄悄走过去,见有一男孩背影坐得挺直,他身着品月色软绸长袍,乌发如缎。远没到加冠的年纪,头发用了同色蝉纱带子扎起。树影与光斑洒在他身上,更显清隽。
须臾,那少年淡淡答话的声音传来:“不值一提。命如园中叶,各自有荣枯。”
乍一听佛系,细想,却又有些睥睨万物的冷然。
听到脚步声,那少年转过身来。他只见那小女孩今日站在错落的栾树枝条下,身着一袭兰笤色襦裙,松松垮垮梳了一个垂鬟分肖髻,少许发丝垂于肩上。
她双目若一泓清泉,鼻子细巧秀挺,长睫微卷,朱唇粉嫩。脸腮稚气未脱,连耳珰、发簪等都不曾佩戴。
午后的阳光,照得少年的瞳仁清澈澄明,她幼小的身影倒映其中。
这是一次漫长而奇异的对视。
林莘坐在树上时见过他一两次,那日在书房门口罚跪时又匆忙见过一次,按说是个不太相熟的邻居。
他的眉眼,温和里透着冷清,似隔了尘寰几重。
可周身自带的阳光,却十分晃眼。想来是阳光的缘故,林莘不自知地恍惚了一下,几乎落下泪来。
少年看着她,语调平和:“姑娘,今日于此地驻足已久,所为何事?”
林莘手指触到自己抱着的那颗文旦,急中生智:“……我家的文旦熟了,…嗯,正好祝公子一家乔迁吉祥!”
少年眼中闪过一丝不可思议。自从来到天晁国,不少人见到他们,唯恐躲避不及,敢上门送东西给他们的,她绝对是第一人了。
百年来诸国之间时有战争发生,他们都需要时间去休养生息,国力弱时便会派出质子,来当时国力最强盛的天晁表达臣服之意。循本朝旧例,沿海诸国以海域直线距离衡量,与梁国最近的天晁国郡县,正是这蓬莱郡,故齐洺遵照来对岸的蓬莱幽居。(地方志《三辅黄图》曾记载,一部分质子住在边陲,不一定是京城。)
一旦质子的故国发起战争,对方军队首当其冲经过的是两国边境,金鼓一鸣,质子即刻就近被处决;
然而没有战争发起时,天晁又推广“怀柔”之策,许以质子九卿之末的品阶,给予还算优厚的待遇,特别优秀的质子,甚至可以尚天晁国公主。
是以这是一种可敌可友的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与界限。
“那便谢过姑娘”,齐洺望了一眼栾树墙头,露出一层若有似无的笑意,虚行一礼:“看姑娘打那儿来,应是林府的女郎?”
“正是。我叫林莘,‘鱼在在藻,有莘其尾’的莘,我爹瞎取的。敢问,公子如何称呼?”
“在下齐洺。”
少年齐洺的声音清清朗朗,他简单应着,指了指旁边那位又道,“这位是我的老师,戚先生。”
戚先生须发皆白,老成持重,眉目间不怒自威,恐怕是一本正经得令人牙疼。不过,戚先生发饰却亮眼,林莘今日靠近了才看出来,原来戚先生那布里包着的并不是头发,而是他脑后一个硕大的肉瘤。这或许是一种天生的疾病。但这个时代的一部分人,会把这种看起来是“两个脑袋”的人奉若神明。
林莘敛回神,学着往日舅父那样两手齐平,作了一揖:“齐公子,戚先生,今日多有叨扰。”
林莘穿着女装,却没有行时下女子之礼。她总觉得自己将来是要驰骋于马上的那种英姿飒爽之人,而下蹲敛衽的姿态,用舅父的话说便是……太娘了。
戚先生用含义不明的眼神打量了眼林莘,出于礼貌又颔了颔首,心道:这孩子怎么通身一股矛盾的观感。她虽想表现得礼貌,但那种硬着头皮的生涩,反而让人感觉她并没受过礼仪教化。
一个女孩子爬墙过来,坐行都全无样子,三纲五常妇德妇功什么的,她显然是不懂的。
府里给林艾启蒙时,林艾四岁,林莘是六岁。也就是说,她已经在这棵树上无所事事地放空了三年多了。
三年,一千多天,她等能上学这件事,等得几乎望眼欲穿。
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