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啊,家………………”
家,那是个多么温馨的字眼啊。
可惜。
十三四岁,大概是人一生中最美好也最天真无暇的年纪,大户人家的女孩喜欢在这个年纪学点女红女字,读点诗书,也好相夫教子,即便是草头百姓的孩子也会在父母的呵呼下嬉笑玩耍,无忧无虑。
而她的十三岁,却是在充满老鼠蟑螂的绝地里,早早的被青楼的人抓来,和那最堕落的下等妓子学贱到骨子里的技巧,取悦男人,同一起被抓的女孩争夺野狗的吃食,天意作弄,她成为了花魁,关内最具名气,最清新脱俗的妓子。
每到深夜,她都会遥望东南,想念那一窗灯火,身处于勾栏里,即使做到关内顶级花魁又能如何?不过一样是权贵掌心的玩物罢了。
看着一同被抓的女孩在青楼里日渐堕落,从最初信誓旦旦的出卖肉体到最后连灵魂也出卖,她的心也跟着消沉,父亲死后,没有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也没人会真正的关心她。她没有安全感,她害怕自己会沉沦下去,变成一具空有皮囊,内里腐烂生蛆的行尸走肉。
或许,迷失自己,可能是她在这昏暗地狱中唯一的出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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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是多么的残忍,每当你放弃了,想要放下鲜血淋漓的手,转头拥抱深渊的时候,却又会莫名其妙伸出一根火把,点燃渺小到可笑的希望。
他的出现,像一束光,打在她幽暗深邃的内心,穿过封闭的茧,使她有了希望。
她知道,他和其他人不一样。
他看向青楼女子的眼神里没有丝毫邪秽,不同于伪君子如狼似虎般的眼神,择人而噬的凶残,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像个老头子,仿佛只是单纯的单纯喝酒,世界都离他远去,只是偶尔用余光瞟向自己,才会低下通红的头,露出独属于年轻人的羞涩。
她喜欢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清澈明亮,总是在熠熠生辉,她知道,那种眼神是这无尽地狱里从不会产生的光芒,也是她这个飞蛾纵使身死也要扑向的火光。
他们相爱了。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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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伟大的悲剧往往都是以喜剧开头。
他们一起走过小溪,感受流水和小鱼儿在脚边划过。
不断亲吻的鱼儿是美好的见证,光润洁白的河石是幸福的阶梯。
他们一起走过辉煌的裂谷,仙人劈山般斧钺的山壁裹挟在他们身边,在惊叹声中感受着大千世界的瑰丽博伟,狭隘的天空好像神仙口袋里的宝剑。
他们一起走过灯火繁盛的闹市,孩童带着银铃的笑声从他们身边跑过,鼓点般的吆喝不绝于耳,万家灯火,铁树银花,青石板路上两双鞋子鞋子越走越远,心儿却越来越近。
夜晚的繁星总是比平时更加闪耀,他们并肩坐在关外的老槐树下,隔着树影的间隙数着天上的星星,彼此约定着独属于他们的星辰。
她为他种下了一颗小小的枇杷树,苦寒之地的龙虎关,小树竟也离奇的活了下来,像她一样,即使瘦弱,但扎根很深。
他为她挖下了一片莲池,他说,要在这间屋子里种满莲花,他知道,她喜欢莲花,那是她自小时起就只曾远远看过一遍的美丽事物,象征着美好,象征着她父亲嘴里念叨过千万遍直至临死也仍未能归的“家”。
不过,她也并不失望,宽阔的臂膀带给她数十年不曾感受过的温暖,青楼里人心的冰冷怎能抵得上心上人的如火般的胸膛,他在身边,就是自己的“家”。
此心安处,即是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