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梆、梆。”
法庭内忽然听到三下清脆的敲门声,大家即刻静了下来,那是大法官将要进入法庭的信号。
法庭书记大喊一声:“COURT!”
法庭内的全体人员起立,接着一个身着红色法袍、白领巾,头戴假发的法官走入法庭。
马小玲也跟着方恩格一起站了起来,看着前方那个打扮奇怪的中年男人,不由好奇起来。
她不明白为什么香港的大法官们,会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头上戴着两个羊毛卷。
香港的法律体系是使用普通法,又称英美法系,大法官和大律师在高级法庭上戴假发,给人一种庄重礼仪化的印象。
而大法官穿上法袍、戴上假发,视作是要掩去本来面目,去除私心杂念,成为法治化身,公正无私判案。
今天的这件案的主审法官是一位华人按察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法官张家华来主审。
等张家华走到座位前坐下来后,这时候全体人员这才纷纷落座,法庭内气氛顿时开始有些紧张起来。
在法庭一侧的犯人栏站着的就是被告林伟,由两个惩教署的职员在其左右看守着,防止意外。
今天这场审讯并不会有太多的意外情况,只是把上次没走完的法律程序,继续完整的走完。
青山精神病医院出具了有关被告林伟的健康报告,以及有专业精神科医生出庭作供。
现在由大法官张家华引导陪审团做出判决。
大法官张家华朝陪审团的7人看去,“各位陪审员,首先我要强调一下,我们之间的职责。”
他继续说下去,“我是主审法官,职责是保证审讯的程序公正而且正确,有关本案的一切法律问题,各位一定要接受本席的引导。”
陪审团成员都抬头看向高案上,认真地听着法官的提醒,同时用笔在纸上写着笔记。
他们都并非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主审法官会就本案的法律论点,向陪审团做出清晰指引。
主审法官在的责任是将案情,公平地向陪审员呈现,以确保被告人能够得到公平审讯。
张家华提醒陪审团说:“本案的所有证供,各位都有权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任何证人的证供,因为你们是本案的裁决者。”
他继续解释说:“而在任何刑事案件审讯中,都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证明被告在事实上的确有罪,责任始终是在控方身上。”
这件谋杀案的证件、证供,都十分充足,控方把这些东西都呈堂了,完成了控方的举证责任。
现在就差那临门一脚,落在陪审团这个「球证」身上,看他们接下来是如何裁决了。
大法官张家华看了被告林伟一眼,接着说:“如果你们认为控方的任何证供有不合理疑点,你们的责任就是裁决被告无罪,而被告是不需要证明自己本身是无辜的,你们明白没?”
陪审团成员都纷纷点头表示明白,这就是法律中常说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张家华最后提醒说:“你们都已经听过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至于你们相信或者不相信,都请你们认真考虑判断。如果对控方的证供有任何疑问,那疑问的利益是属于被告的,退庭。”
主审法官向陪审团总结案件,让他们重温控辩双方的证供及论点外,通常还会向陪审团解释,控方须证实哪些事项才可令被告入罪。
但是否相信有关证供,则会由陪审团自行决定。
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法官认为依赖现有证据而将被告定罪并不稳妥,法官便可能会指示陪审团判被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