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所有东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地毯和床褥等都换上全新的,仿佛要把之前留下的痕迹,都要通通抹掉。
如果不是有真实的案件记录,谁能想到在这间宽敞的高级套房里,发生了一起恐怖的命案。
方恩格在房间转了一圈,并没有什么新发现,接着问:“那位伯恩斯的的行李呢?”
陈启志回答说:“美国领事馆的人当天就来收拾走了,说是要转交给他的家人。”
方恩格看到的资料,警方并没有拿到伯恩斯的行李,只在现场做了简单的搜查。
美国领事馆方面的人员,以伯恩斯是军方人员,涉及到军事秘密,不能让警方检查伯恩斯的个人行李。
方恩格接着问:“根据我们警方的调查啊,案发当晚伯恩斯是一个女子进来房间的,你们都没有人见到这个女人的面目吗?”
陈启志苦笑着摇摇头,“伯恩斯是一个人登记入住的,期间我们并没有留意他是否带着陌生女子进入房间。”
方恩格想了一下,接着提出了要求,“麻烦你带我去看一下你们的CCTV。”
陈启志带着两人下楼去了保安部的闭路电视房,回看了当时的几段伯恩斯出现在大厅、电梯、走廊的录像。
这几段电视录像无一例外,都没有拍到两人的正面,都是一闪而过的几个模糊画面。
大约只看到了她有黑色的波浪卷发、身高五尺八寸左右,年龄大约是二十五岁左右的女人
这种女人在香港的夜总会、舞厅随处可见,想要找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费时费力。
陈启志摇了摇头说:“方sir,,你们的同事已经调取了这几段录像,也没有找到这个女人。”
不过方恩格和马小玲两人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而是她脚下被灯光投射出来的影子。
两人在监视器里面,看到那个女人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忽明忽暗,有种飘忽不定的游离。
如果一般人身上出现这种情况,说明这个人是被某个鬼魂给附身控制,被妖魔操控着行事。
也就是说,即使是方恩格找到了这个女人,那还是找不到真正的凶手,藏着人类身体中的那只鬼。
这个女人本身就是无辜的。
这就可以合理的解释了,为什么每次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都是不同的女人。
以目前的证据推断,这个妖孽每次出来狩猎男人,都附身在不同的女人身上,然后去挑选她看上的男人。
但第六个受害者伯恩斯是个例外。
他本身又不像前面五个受害者那样,他并不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甚至还有有点谢顶的油腻。
方恩格在公众殓房里检查过伯恩斯的身体,他脾虚肺弱,阳气不足,这是有肾亏的表现。
这个妖孽例外的把目标盯上了伯恩斯,肯定是因为这个伯恩斯身上有着这个妖孽看重的地方。
关键还是在这个伯恩斯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