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记事起,便在尼斯小镇里讨生活。
一开始是在集市上乞讨捡垃圾,遇到了一群和自己一样无家可归的小孩,便一起住在破烂的角落里。很幸运没有被抓去当猪猡、奴隶或者祭品。
那时候每天都很开心,和大家一起出去找吃的用的穿的。每个人如果捡到什么好东西都会和大家分享,我们中最大的牢大哥也非常公平仗义。
后来大家长大了些,再靠拾荒已经不足以撑住所有人的消耗。
某一天,牢大哥找到我们中几个大一点的,谋划着什么。那天后,几乎所有人都没饿过肚子了。
等我再大一点后,我也参与到大哥的计划中。
我第一次参与的是路边抢劫任务。我穿上整洁好看的服装,那也是我第一次穿得如此豪华。然后在集市边上专门找那种刚来小镇的衣着中上品的人,哭唧唧地假装自己迷路了。
基本上十骗八中,骗取他们的同情心后,将他们带到事前准备好的埋伏圈里,剩下的就是大哥们的勒索抢劫。
因为我装得最好,牢大哥便给我起名牢黍,随他的姓,寓意天天都有饭吃,吃得饱。
当然,这种事情一个月也就只能干两三次,不能多,不然被守卫军发现,肯定会被一锅端的。这一点牢大哥也是知道的。
平时里更多的是捡垃圾,清理街道,打扫竞技场等等,所有肮脏污秽的事情我们都干过,只为糊口。
但渐渐地开始能攒到钱后,牢大哥就变了。他变得自私自大,不再为所有人着想,并且存点钱就去红灯笼或赌场,一点也不给大家留。
一开始大家也不说什么,毕竟如果不是当初牢大哥一粒米一片菜地捡,我们这些人早就饿死了。但时间长了,人心也就都变了。
有些人劝过牢大哥,有些人则是想独立出去,自己单干。
一天夜里,牢大哥说蚊虫多,往壁炉里倒了些说是防虫的粉。等所有人醒来时,发现已经身处竞技场的地牢中了。
牢大哥把我们都卖了!
亲眼目睹牢大哥接过一袋金币,头也不回地离开后。有人沉默,有人咒骂,有人哭泣,有人苦笑。
恩怨两清,而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亲口问他为什么。
为了活下去,我经历了数不清的战斗,或和怪物,或和曾经的伙伴,或和武装到牙齿的精英竞技场斗士。
很幸运,我都是最后站在场上的人。最让我难忘的是那一场和身边伙伴的战斗。
本来说好二对二,可当我们获胜时,那病态的竞技场大师却说只能活一个。
话刚说完,还好我反应快,躲过了伙伴的攻击。那时候已经不能叫他伙伴了。手起刀落地对付完他后,我看着地上一具具的尸体,发誓一定要复仇,既为了我自己,也为了大家。
好消息终于来了,竞技场制度新增:赢得十场战斗后便可以获得自由身,且满足一个小小的愿望。
当时,我仿佛看见了天使的圣光。我不停地战斗和杀戮,连续赢了九场。
可当最后一场时,却对战竞技场大师。实力悬殊太大,我被打得“满地找牙”,不是形容比喻,是真的满地找牙。
然而最后他却放了我一马,自己认输,说我赢了,问我有什么愿望。我一边吐血,一边说要和当初卖掉自己的牢大对决。